2014年,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司法部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努力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一)积极推进狱(所)务公开。2014年4月,司法部印发《关于在部分省(市)开展深化狱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山西等9省(市)11所监狱开展深化狱务公开试点工作,对深化狱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方法、制度提出明确要求,积极推进狱务公开工作。2014年10月,出台并实施了《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前解除、延长期限、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措施、诊断评估、通讯、探访、探视等23项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等纳入所务公开内容,对所务公开方式方法、畅通监督渠道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深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务公开。 (二)积极推进法治宣传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司法部政府网站、中国普法官方微博等渠道,对有关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决策部署,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情况,“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等各类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情况,推进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活动情况等进行及时公开。据统计,全年主动公开法治宣传信息约590余条。 (三)积极推进律师公证信息公开。2014年6月,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司发﹝2014﹞8号),组织开展了答记者问活动,并及时通过司法部政府网站、法制日报等渠道将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内容予以公开。 (四)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公开。指导各地深入推进援务公开,公示法律援助机构办公地址、通讯方式等信息,在接待场所和司法行政政府网站公示法律援助受理条件、事项范围、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最大限度地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截至目前,依托中央主要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媒介积极发布法律援助工作信息30余次,其中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报道9次,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等网络主流综合性媒体报道24次,在司法部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条,有力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度。 (五)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公开。2014年9月,司法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在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等媒体,刊登了意见全文,并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对全文进行解读。在今年“两会”、“四中”全会召开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媒体,重点宣传了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发挥的作用,宣传了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目前,中央电视台CCTV12“小区大事”栏目已播出人民调解节目31期,法制日报共刊登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闻报道67篇。 (六)积极推进国家司法考试信息公开。2014年6月6日,司法部通过主流媒体和司法部政府网站发布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2014年第144号)和港澳台居民报名公告;6月9日,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在司法部网站发布《报考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问题解答》、《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名单》;开通国家司法考试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jsfks),利用移动网络平台向社会告知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宜。6月19日、11月21日,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就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和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有关事项发布公告。 (七)积极推进司法鉴定信息公开。在司法部政府网站上发布《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适用<周围神经损伤鉴定实施规范>等13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司办通[2014]15号)和《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关于适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司鉴1号),方便司法鉴定人和群众查询。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依法做好本省(区、市)《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公告工作,方便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查询、委托。 (八)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法制和改革工作信息公开。2014年,通过司法部政府网站、法制日报等途径发布《司法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司法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止2013年底)》和《司法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重点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编辑出版《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汇编》,及时将新制定的司法行政法规规章进行集中公开。 (九)推进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2014年4月18日通过司法部政府网站公开司法部部门预算信息(不含监狱等支出),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及说明,表格细化至项级科目。2014年7月18日公开司法部部门决算信息(不含监狱等支出),包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01-05表全部细化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行政经费按规定格式作了文字说明。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4年,司法部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逐步形成由部办公厅(信息中心)负责受理,各相关司局具体办理,法制司负责审核,信息中心负责送达、邮寄和保存的信息公开办理流程,确保每项申请都有人管、有人办,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今年以来,信息中心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4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 三、大力加强信息解读和回应工作 2014年司法部深入贯彻《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利用《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司法部政府网站、中国普法官方微博等媒体,加强对政府信息的解读和回应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意见》等文件进行宣传解读,进一步增进了公众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指导律师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网站和相关媒体,就律师执业年度考核问题及时进行回应,向社会公布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信息。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4]1号)、《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37号)等公众关切的政策部署,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增进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在司法考试报名期间,组织专人,利用专线,向考生提供政策咨询、问题解答等服务,并重点对社会和考生关心的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政策、法律专科专业范围、试题与参考答案及异议等方面的问题予以解读、回应。 司法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