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民政部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立足任务分工,推进主动公开常态化、规范化 (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分工安排。2014年初,民政部制定《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意见》(民办发〔2014〕19号),结合工作职责将任务分工到各司局,特别是针对民政领域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财政资金运营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以及公共服务信息等对号入座、细化部署,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位、不留死角。 (二)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着力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2014年民政工作要点》以及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任务,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公告以及网站发布等方式,公布新出台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66件,公开各类办理文件164件,发布工作信息3186条、重要专栏专题信息311条、民政部文告9期。建立内部督查督办机制,对于部内各类文件办理程序设置了具体时限,为各类文件的及时公开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快历史档案与历史文件公开,加大重点民生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加强信息解读、回应及舆论引导。先后组织了对《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烈士公祭办法》、《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组织了对冰桶挑战、婴儿安全岛试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回国、李亚鹏嫣然基金遭质疑、海南“威马逊”台风调运棉被和发霉面包等10余起舆情的回应。 (四)发挥新闻发布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组织策划了一系列新闻发布活动,宣传民政工作改革新举措,深度报道民政事业发展新成果。参加国新办新闻发布会2场,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14场,组织新闻媒体集中采访5次,协调新闻媒体文字或现场专访部领导10余次,参加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3次,邀请记者参加各类工作会议20多次,接待媒体采访100余次,发布新闻通稿近千篇。 二、注重公开透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建立民政部权力清单制度。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及《民政部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各项权力进行了界定和分类,并逐项审核,按照保留、转移、取消、下放等方式进行清理,对保留的权力按照规范运行、便民高效和分权制衡的原则,形成了民政部权力事项细化清单,明确每项权力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并拟在内部试运行,条件成熟后适时公开。 (二)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编制了《民政部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在部门户网站对民政部保留实施的1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子项、审批类别、设定依据、审批部门、审批对象等信息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社会意见,通过电子信箱答复、国务院审改办集中反馈等途径对公众意见建议进行回应。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宣传,开展民政领域简政放权改革措施舆论引导工作,部领导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先后发表署名文章,参加中国政府网“简政放权改革省部长访谈”活动。 (三)推进行政审批、许可及处罚信息公开。结合《民政部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中列出的审批、许可事项,对具体审批、许可信息进行公开,全年公开办理审批、许可事项千余件,公开处理举报案件130余件,行政约谈80余次,行政告诫50余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0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件。并通过网站公示、行政审批大厅公告、依申请公开告知等方式及时回应。 三、兼顾各项领域,全面推行行政履职信息公开 (一)全力推进财政资金及政务运行信息公开。按财政部要求公开了部本级财政预决算情况,并按照具体支出项目进行了细化。公开了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安排,明确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根据车改要求明确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开部本级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接待安排及经费支出等有关情况。每月20-25日统计并发布月度/季度民政统计数据,对社会服务经费及救灾、低保、五保、抚恤等分项支出情况,优抚、五保、低保补助人数,接受捐赠情况进行公开。 (二)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包括总体额度、使用范围、具体项目及使用数额。委托有关方面研究发布上一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评估报告,盘点全国筹集的公益金情况、各地分配情况、使用情况及特点。对2014年开展的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建设等专项公益金安排及时进行公示、报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发布了《2014年民政部购买社会服务指导目录》,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评分方法。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和采购结果,接受监督。 (三)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和统计数据,按月公开低保、五保、优抚标准,对象人数,补助水平及资金发放情况,公布医疗救助、保险资金发放情况,接收捐赠情况以及接收军休人员情况等。以民政部门户网、中国社会组织网、中国基金会网、民政部官方微博、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三网两微”为发布中心,累计发布民间组织新闻及公告各5000余条;依托民政部门户网及指定刊物,公布行政区划变更事项29件,地名命名更名事项2件,国务院的批复文件均经由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快速评估结果和救灾工作动态525条,编发《自然灾害灾情手机报》240期,在“中国减灾”微信平台推送微信124期。 四、加强内部建设,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设计了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于一体的综合性办理单,理顺了内部工作流程,明确了各环节和各部门的职责,提升了办理部门的责任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于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有效增强了信息公开服务能力。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意见的审核工作,能公开的信息均予以公开,不能公开的信息答复内容坚持通俗、扼要、准确、明晰原则,必要时采取书面、邮件以及电话同步答复,为申请人解疑释惑。办理依申请公开119件,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1件,相较去年有显著下降。 五、夯实基础工作,支撑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发展 (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制定出台了《民政部新闻发布工作规程》,建立主题新闻发布、例行新闻发布、应急新闻发布、日常新闻发布相结合的新闻发布制度。制定下发了《2014年民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将全年宣传工作分类明确时效和责任,提出指导性意见。制定了《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流程》,提高突发事件中信息发布的规范化水平,努力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切。 (二)逐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改善了门户网站交互界面,推行网站移动客户端,完善网上信访、信息公开、资讯查询的无障碍通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网友诉求,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正面舆论场。部微博共组织策划微访谈4次,日均更新微博数量8条,回复网友评论建议200多次,新浪、腾讯两大平台粉丝数已达200多万。发挥各部门专业网站、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中国减灾微信公众号、自然灾害灾情手机报等部门特色宣传渠道和阵地作用,整合资源规模优势,全年发布各类信息数千条,有力打开了民政信息公开新局面。 (三)加强信息公开专业队伍培养建设。召开全国民政新闻宣传工作会议,总结和交流了各地民政部门新闻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举措,为民政新闻宣传队伍端正态度、认清形势、把握重点、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指明了方向。举办全国民政新闻宣传暨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邀请新闻传播、政务信息领域权威专家进行授课,使相关人员了解当前舆情形势,掌握舆情应对及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工具的管理运用知识,提高新闻宣传、舆情监测、舆情分析、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 (四)推进历史档案数字化建设。集中力量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中央档案馆的馆藏档案(1991-2007年)进行了清理,逐件逐卷重新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并进行原文扫描,形成对应的文件级电子目录及档案原文扫描件。区分公开与非公开档案并进行分类著录,使用档案专网录入、扫描非涉密文件,使用涉密单机录入、扫描涉密文件,保证涉密与非涉密文件不交叉、不泄密。整理并录入历史档案2438卷,扫描176471页,生成文件级电子目录23777条。对已录入档案管理系统的馆藏1978-2013年数字化档案目录信息进行核对,校准电子档案目录116558条,为历史档案信息化公开利用做好准备。 (注:以上数据统计均截至201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