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网站和微博。2014年我区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领导今日活动安排”栏目,开通了“宁夏政务发布”官方微博,优化了“主席信箱”办理流程。自治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3215条,其中,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即时政府信息3186条(其中政府文件212条),关注人群达52万人。公布政府文件217份,点击量达186万次。各地、各部门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165条,其中,部门单位公开183284条,五市公开68881条。 (二)政府公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14年共出版政府公报24期,发行16.8万份。内容包括自治区政府文件、政务动态、人事任免和区情介绍等。在做好出版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免费查阅服务工作,免费向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以及村(社区),部分大中型企业、社会机构、大专院校、图书馆、档案馆和赠阅网点进行发放。 (三)新闻发布会和媒体报道。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内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0余场次,围绕大事要事和社会热点,紧扣中阿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经济运行、民生计划执行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同时,积极协调区内外新闻媒体播报和刊发报道,广泛宣传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升宁夏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审批和许可信息公开。一是以审批事项数量、审批要件、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四审核、四完善”为重点,进行审批流程优化。年初,对自治区保留的68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减要件、减环节、压时限,审批要件、审批环节分别由原来的4233项和2930项,相应压减为3795项和2655项,承诺办理期限比法定办理期限减少8459个工作日,压缩率54%。7月份,下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宁政发〔2014〕16号)文件,对自治区保留实施的494项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流程优化,承诺办理期限比法定办理期限减少9266个工作日,整体压缩率为55.1%,提前超额完成自治区人代会明确压缩50%的目标任务。二是推进企业投资重点领域行政审批全流程优化。收集2011年—2013年自治区本级审批的企业投资项目,对2000余项数据逐项梳理、排序,确定排名前20位企业投资行业为重点领域。对装备制造业等首批10个投资领域制定行政审批优化流程图,平均办理时限由235个工作日压缩到88个工作日,压缩率为63%;平均办理环节由11个精简到9个,压缩率为24%。三是自治区督促各部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将办理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和办理情况全过程在门户网站或主流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自治区各相关部门,通过多种媒介积极创新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及时将行政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布,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自治区工商局公开“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实现行政处罚“事理、情理、法理”的统一;启动工商系统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动公开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情况、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治区科技厅严格依规处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从事技术中介等8项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将处罚情况在门户网站公布。 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范围情况 (一)预算信息公开。印发《关于推进我区地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部门和市县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从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提出要求定下目标。年初主动公开《201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部分摘要和重点项目预算,自治区本级91家一级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算,27个市、县(区)公开总预算和民生预算。 (二)决算信息公开。制定《自治区本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方案》和《2014—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计划》,组织自治区本级所有部门2014年全部公开部门决算,积极有序推进决算公开工作。目前已开展部门决算账表核查,抽查一级预算单位30个。 (三)“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要求自治区级部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并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2014年经自治区人大审议批复的107家自治区一级预算单位(不含涉密单位、中央单位)中,大部分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信息。17个市、县(区)政府公开“三公”经费总预算,1467家市县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三公”经费部门预算。 四、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一)土地、住房保障及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积极做好征地前告知和最低征地补偿标准的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政府令第62号),有效化解因征地产生的社会矛盾。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电子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和房屋征收补偿等热点信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14〕603号),要求各交易主体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招标公告、招标方案核准和入场备案、评标结果、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投诉处理等信息主动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促进项目招标投标更加阳光化。 (二)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作出审批决定信息及审批文件全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信息145条;在门户网站建设污染源信息监管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52条;增设五市空气质量排名状况专栏和宁夏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系统专题链接,方便公众查询和关注相关信息。2014年通过网站公开环境保护信息3188余条,受理网上环境投诉、咨询40余起,全部按期答复。 (三)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参加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会,就安全生产内容向社会发布和解读;在门户网站设立重点政府信息和重要事项专栏,对社会关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通报全文公开;制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互通互报机制,发布事故和安全生产预警信息15条。严格执行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对违法违规、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挂牌督办,要求负责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单位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跟踪督办6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行“黑名单”制度,将2014年自治区安全事故“黑名单通报有关部门,并”2次向社会公告。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教育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利用网站、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招生考试流程和进度,将各类招生考试政策制定、内容、重点措施等全过程动态公开。以阳光招生和加强监督为主线,向社会公开承诺考试招生过程实行阳光工程,按照“六公开”的要求,事前工作程序设计科学、政策宣传清晰到位,事中及时公开考生需求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制定《宁夏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夏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等制度,规范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明确科技项目经费管理责任,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方便公众了解知晓。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在网站发布《2014年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关于做好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即时公布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立项、验收、资金安排情况。 (三)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在门户网站登载卫生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及办事程序,供群众查询;主动收集互联网未能及时公开的卫生政策性、规范性文件,随时向询问、咨询有关信息的群众答复、公开。通过网站公开卫生领域政府信息4547条,宁夏12320公共卫生热线、12356计生热线电话共接到服务收费、医患纠纷等咨询电话8805条,对求绝类、投诉类信访信息办结率达100%。 (四)就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14年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等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工作部署会议,同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发布即时信息,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进行报道。二是积极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送政策进校园活动,利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人才招聘会等活动分发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问答宣传册。三是通过宁夏人才网、宁夏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和各类招聘信息,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五)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社保惠民政策,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政策,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城乡居民普惠性健康体检、异地就医结算、“五险合一”征缴等惠民政策,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改进信息公开方式,除通过门户网站和12333电话咨询平台公开社保政策、经办规程外,还通过新闻发布会、请媒体报道、开办《社会保险知识100问》专题节目等方式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三是认真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加快低保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建设全区“五级联通”电子政务外网和公共云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融合集成,已有5个县区初步建成“三级联通”社区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涉及申请人和相关第三方切身利益,具有很强的法律强制性和时效性。自治区及各地、各部门通过开设现场、网络、信函、电话等多种受理、答复渠道,统一编制文本表格,逐步优化简化办理流程,促进了依申请公开事项灵活受理、及时处置、限时答复,确保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重视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要求工作人员熟悉《条例》内容,依法依规答复,目前已成功处理多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固原市重点抓网上咨询受理,采取申请事项登记转办加盖政府办公室公章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受理的时效性和权威性。盐池县作为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试点县,不断增加信息公开投入,努力拓宽公开渠道,积极依托政务大厅满足群众查阅各类政策信息的需求,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七、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一)工作机构统一、明确。各市、县(区)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统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本级政府法制办或信息中心)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区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明确由其办公室或政策法规处负责。截至目前,全区77个市、县(区)、区直部门共指定154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推进工作。 (二)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各地、各部门先后出台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相关工作制度。银川市、自治区教育厅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确保百姓关注信息及时公开;固原市、青铜峡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以考核促工作落实;海原县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备案、监督制度,加强工作流程控制和进度监督。 (三)协调机制初步建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区及各地积极承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部分市、县(区)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经常性督促各单位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并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政府网站、公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