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铁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6-16 19: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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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大唐铁骑】:
尊敬的总理: 我家在辽宁,在黑龙江工作。父母拟至黑龙江生活。辽宁已为职工居住外地就医提供了保障政策。通过申请可异地确定3所医院就医。经市医保职工科审核,30日后可享受异地医保。医药费个人先垫付。在公安机关出具异地居住证明出现了问题。按规定只有老人至黑本地居住后才能办理。居住证办理时间可能会远远超过预定的15日。这需要老人先到黑龙江居住一段时间,再办理证明,最后回本地办理医保审核。即使托人代办,老人至黑居住并等待办理证明这段时间可能数月得不到医疗保障(因为还未审核医疗费不能报销,只能自求多福)。 建议在全面实现医保联网前对此变革。考虑由子女及父母单位出具证明,经各方核准后提前开具老人赴异地居住相关证明。由老人在本地将登记审核办理妥当后再安心赴异地。一是保障个人权益;二是避免程序上的不合理让老百姓两地奔波。 感谢您对民生问题付出的心血及努力。改革者进,创新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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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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