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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民航防控禽流感工作力度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0日   来源:民航总局

    民航总局于11月3日成立了民航预防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提出的十项措施,加大民航防控禽流感工作力度。

  一、要求民航各地区管理成立预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领导机构,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民用航空应急控制预案》规定,启动各项应急方案,完善防控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下发《关于重申规范填写货物品名的通知》,要求在填写货运单时必须填写货物实际品名,严禁填写如“食品”、“冻品”等类似泛指品名,以配合动物检疫部门做好检疫监督工作。

  三、认真落实《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和国家有关禽类及其产品的运输规定。各航空公司、机场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验检疫工作。国际运输中严禁运输无国家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明的禽类及其产品,国内运输中严禁运输无农业部门或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签发的检疫合格证明和防疫消毒证书的禽、鸟类及其产品。加强航空器消毒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入境航空器和来自境外疫区的航空器的检疫和消毒,加大对进出境携带物品、货物的查验力度。货运部门加强收货和运输管理工作,强化检查,严禁运输国内疫情发生区域(包括疫点、控制区和威胁区)的禽类及其产品。

  四、各航空配餐企业加强航空食品原辅料的进货审核和查验,切实做好配餐工作环境和食品卫生管理。对职工食堂和候机楼内的餐饮服务场所加强卫生检查和指导。

  五、各有关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航空和地面人员及旅客进行健康知识、禽流感防治常识的宣传教育。

   六、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认真协调和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物资、药品和人员的紧急航空运输工作,按照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运输高致病性禽流感实验用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