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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缓解木材供需矛盾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2年,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简称速丰林工程)正式启动,该工程旨在通过加快人工林的培育,来较快地增加森林资源和木材的有效供给,以缓解日益加剧的木材供需矛盾。

    工程启动3年多来,进展顺利。据对18个重点省区的初步统计,已经营造速丰林5222万亩,改造低质用材林330万亩,共5552万亩。其中纸浆原料林占34.66%,人造板原料林占43.13%,大径级用材林占8.77%,竹材占4.26%,珍贵树种和特种用材林占2.02%,其他工业原料林占7.16%。在全部造林面积中,国有和集体林场造林面积占17.8%,龙头企业造林面积占22.7%,外资造林面积占10.3%,农户造林面积占39.7%,其他主体造林面积占9.5%。工程完成总投资150多亿元,国家投资(包括财政贴息)占的11.4%,其他主要靠建设主体自筹或利用国内贷款及外资。工程建设中,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公司+农户+基地”成为工程建设的新亮点;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工程建设的主力军;多主体、多元化投入工程建设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十五”期间,为加快工程进展,林业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一是采伐管理政策。按照分类经营的指导思想,国家林业局对森林资源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以鼓励和推动速丰林工程健康发展。2002年,发布了《关于调整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政策的通知》,2003年又出台了《关于完善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放宽了速生丰产用材林的采伐限制。2005年,又出台了《关于加快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二是投融资政策。2002年,财政部印发了《林业治沙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规定》,将速丰林工程纳入“十五”后期林业治沙贴息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的范围,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速丰林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财政贴息。速丰林工程建设贷款也纳入到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范围。2004年2月,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承诺,在获得国家林业局信用支持的前提下,运用开发性金融产品,重点扶持速丰林工程和林纸(林板)一体化工程项目。三是投入政策。规划明确国家对速丰林工程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优良种苗的开发和推广等。2003年和2004年,国家林业局共安排了1850万元资金,对一批速丰林工程重点项目进行补助,专项用于种苗建设。(林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