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是广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五年来,广西坚持以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4060个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农村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和初步解决温饱的低收入贫困人口为扶持对象,以扶贫规划为工作基础,以覆盖贫困农户的产业开发、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贫困农户劳动者素质的培训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4060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连续五年高于全区水平。
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176元增至2004年的1586元,连续四年增长超过6%,高于全区水平。2005年上半年这28个县农民人均纯收入982元,比同期全区平均水平高6.4个百分点,增幅创1997年以来最高水平。4060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058.49元增至2004年的1370.3元,年均增长7.36%,比同期全区水平高1.23个百分点。
农村贫困人口继续下降。广西农村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2000年底的150万人下降到目前的86万人,初步解决温饱但不稳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由650万人下降到目前的326万人,分别减少了64万人和324万人,降幅分别为42.7%和49.8%。
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五年来新建、改扩建贫困村四级公路和通自然村(屯)道路4.12万多公里,使贫困村通公路率由2000年的14%提高到2005年的47%,提高了33个百分点。在贫困村建沼气池76万座,4060个贫困村沼气池入户率高于全区水平。特困区域的东兰、巴马、凤山三县的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由原来全区最差水平一跃达到全区中等以上水平。
外资扶贫跃上新台阶。五年来共引进国外、境外无偿扶贫资金折合人民币2.363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7倍多。此外还从国外引进扶贫贷款折合人民币2.5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