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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国文化市场发展概述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5日   来源: 文化部网站

    日前,文化部计划财务司公布了2004年文化市场的统计数据:2004年,全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09848个,从业人员1826882,固定资产原值达到了716亿元的规模,利润70.3亿元,上缴国家各种税金55.29亿元,新创增加值195.8亿元。2004年全国省、市、县三级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共有3492个,22868人;其中文化市场稽查机构1672个,11429人。

    该数据显示,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从中央到地方的较为系统完整的管理稽查网络为规范文化市场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文化市场发展不均衡 上缴利税大幅增长

    据统计,2004年,全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09848个,比上年增加17332个,增长5.9%;从业人员182.69万人,比上年增加64.56万人,增长54.7%;固定资产原值716亿元,年实现利润70.3亿元。上缴各类税金55.29亿元,比上年增加17.96亿元,增长48.1%;新创增加值195.8亿元,比上年增长1.5%。

    分行业看,娱乐业和音像业的机构数分别比上年增长10.8%和4.9%,从业人员增长71.3%和23.3%,利润分别增长1.1%和3.2%;而艺术品业的机构、从业人员、固定资产原值、利润等主要的经营指标比去年有较大程度的下降,其中机构数下降40.6%,从业人员下降45.1%,固定资产原值下降49.7%,利润下降43.6%。

    2004年相比2003年,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最大的一个特征就是上缴的各类税金普遍增长,并且增长幅度很大,娱乐业51.7%,音像业达到了62.3%,只有艺术品业下降了26.3%。

    文化娱乐业稳步发展 结构调整成效显著

    2004年,全国文化市场的主体仍然是文化娱乐业(包含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机构数已达184875家,主营营业收入386.5亿元,比上年增加132.3亿元,增长52%,;创利润57.1亿元,比上年增加0.6亿元,增长1.1%;上缴各种税金42.7亿元,增加14.5亿元,增长51.7%;增加值14.9亿元,增加2.2亿元,增长16.8%。

    总体来看,全国文化娱乐业正在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结构调整成效显著。以歌舞娱乐场所为例,经营单位只比去年增长了5.7%,但从业人员增幅达到163.7%,利润、各种税金、增加值的增长幅度也分别达到了14.1%、58.8%、38.6%,均超过了经营单位的增长幅度,这就说明了2004年歌舞娱乐场所的单位规模增大、平均吸纳劳动力增加、平均每单位创造的价值和利润出现了增长,通过规模的扩大来发展行业,这也应该是文化市场的发展方向。

    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了网吧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吧整治,重点取缔黑网吧、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打击网上传播有害信息,同时在市场上促进网吧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2004年网吧行业可以说占据了文化娱乐业的半壁江山,经营单位数量占文化娱乐业的51.1%,比去年增长17.1%;从业人员占文化娱乐业的22.9%,比去年增长30.8%;所创利润占文化娱乐业的41.7%,比去年减少13.9%;上缴税金占文化娱乐业28.4%,比去年减少52.6%;新创增加值占文化娱乐业的33.5%,比去年增加6.4%。以吸纳劳动力而论,网吧的规模也出现了较大的发展,虽然出现了利润、税金的下降,但作为文化市场的组成部分,社会效益必须优先考虑,这也是行业整治中的阵痛,在一段时间的调整后会有所好转。

    包括旱冰场、保龄球、台球厅和综合性娱乐场所等休闲健身娱乐场所的其他娱乐场所,2004年出现了较大的缩减,经营单位比去年减少11.4%,从业人员减少64.7%,固定资产原值减少77.7%,利润减少84.7%,上缴税金减少59.6%,增加值减少73.6%,这说明了文化娱乐业的结构出现了明显的升级,一些层次较低、规模较小的娱乐行业已经逐渐从市场的舞台上淡出,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已经越来越高,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享受。

    文化市场连锁化经营趋势明显

    2004年,娱乐业、音像业、网吧行业都大力推广连锁化经营模式,成果明显。

    歌舞娱乐场所连锁单位1442家,占全部歌舞娱乐场所单位的2.7%,从业人员520863人,占52.7%,注册资本金170.7亿元,占34.9%,创利润0.93亿元,占4.1%,上缴税金3.2亿元,占14.4%,新创增加值7.3亿元,占10%;音像制品经营连锁单位5683家,占全国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5.2%,从业人员38049人,占14.1%,注册资本金32.7亿元,占27.1%,创利润1.1亿元,占9.2%,上缴税金2.02亿元,占24.5%,新创增加值7.6亿元,占24.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单位4692家,占全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5%,从业人员19895人,占5.9%,注册资本金144.2亿元,占75.3%,创利润0.83亿元,占34.9%,上缴税金1.06亿元,占8.7%,新创增加值3.4亿元,占6.7%。

    可以看出,少量的连锁经营单位却在从业人员、注册资本金、利润、税金、增加值等方面有着突出的贡献,有的甚至占到了行业的一半以上。连锁化、规模化经营的思路是文化市场的发展方向,无论是对于监督管理还是行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金鹏 李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