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10月3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志达就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十五"建设成就及"十一五"建设初步构想等作了介绍。
他说,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工程1998年在12个省(区)开展试点,2000年在17个省(区、市)全面启动。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长江上游地区以三峡库区为界,包括云南、四川、贵州、重庆、湖北、西藏6省(区、市);黄河上中游地区以小浪底库区为界,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山西、河南7省(区)。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包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含大兴安岭)、海南、新疆5省(区)。涉及734个县、167个森工局(场)。2000-2010年规划投资962亿元。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实行木材生产停伐减产,加大森林管护力度;二是加快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三是妥善分流安置国有林业企业富余职工。
天保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天保工程实施以来,中央累计投入659.8亿元,其中中央基本建设(国债)投入148.2亿元,中央财政投入511.6亿元。几年来,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实现了阶段性目标任务。长江上游和黄河上中游地区的13个省(区、市)已在2000年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年木材产量由1997年的1853万立方米调减到2003年的1102万立方米,按方案调减到位,整个工程区每年减少木材产量1990.5万立方米。通过各种途径分流安置富余职工66.5万人,其中一次性安置31万人。有108.9万名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社会统筹。工程区14.3亿亩森林得到了有效管护。累计完成人工造林2968万亩、飞播造林4383万亩、封山育林10323万亩。各地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发展速度,使工程区发生了显著变化。
一是森林资源发生重大变化,实现森林面积和蓄积双增长。根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工程实施以来,累计减少森林蓄积消耗量4.26亿立方米,按全国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相当于少砍森林7542万亩森林面积,接近2个半山西省的森林。工程区森林面积净增12235.5万亩,森林蓄积净增4.6亿立方米,占全国森林蓄积增长量的43%以上。增加的森林面积,相当于中等省份贵州省2个省的森林面积。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同步快速增长。
二是工程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随着工程区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状况明显好转。据《2003年全国水土保持监测公报》表明,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量为多年平均流失量的50%左右,三峡库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23.9%。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量低于多年平均流失量的30%。四川省天保工程监测全省累计减少土壤侵蚀量15亿吨,年涵养水源量603.1亿吨,森林生物量累计增加4.35亿吨。工程区长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一些地方过去干涸的水源和泉眼开始出现水流,大熊猫、金丝猴、东北虎等珍稀野生动物种群大量增加,主要栖息地生存环境大大改善。
三是林区经济出现重大转机,开始步入复苏阶段。天保工程有力促进了林区一批新兴产业的兴起,产业结构逐步得到调整和优化。据工程社会效益监测,32个森工企业一、二、三产业结构由1997年的9.3:82.2:8.5调整为2003年的34.1:45.8:20.1,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增长较快。44个天保工程县林业产业已由过去的木材采运和加工为主,转向经济林产品、林下资源开发、森林旅游等多元发展的新的产业结构。森工企业所有制结构得到优化,国有经济所占比重逐步降低,个体经济比重稳步提高。
四是林业企业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安置,林区社会保持基本稳定。天保工程实施后,共有74万名采伐工人需要重新分流安置。几年来,一大批从事木材生产的森工企业职工转向了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以及林区资源开发。森林管护职工由3.2万人增加到19.3万人,形成了有效的森林管护体系。有31万名职工自愿自谋出路,采取一次性安置办法,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目前林区就业呈现多元化,大大减轻了对森林资源的压力,职工收入水平逐年提高,生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林区社会保持基本稳定。
进一步推进相持阶段天保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
当前,我国生态建设正处在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天保工程作为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要为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向可持续发展迈进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这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十一五”时期,天保工程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以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构建和谐林区为目标,巩固成果,合理定产,理顺体制,创新机制,完善政策,促进发展。
1、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经营。一是巩固天保工程建设成果,强化管护措施,完善管护责任制,对生态区位重要和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区,采取更加有效的保护措施,稳定森林生态系统。二是继续调减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木材产量,对过量采伐和可采资源已经枯竭的施业区停止采伐,进一步休养生息,尽快恢复森林生态环境,加快森林生长速度。三是加强森林科学经营,对长势不良、林分过密、生长缓慢的森林,要加强抚育间伐力度,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形成生态效益好、经济效益高的森林资源贮备。对商品林培育,要提高集约经营水平,不断提高经营森林的效益。
2、以加快林区经济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后续产业建设。一是抓好林区特色经济产业的发展,发挥不同区域资源的优势,搞好规划,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做强做大非林非木产业文章,尽快形成新的支柱产业。二是提升林产品加工产业水平,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引进战略投资者,改组改造加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科技含量,淘汰资源浪费型产品,发展精深加工终端产品,延长加工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打造优势品牌,壮大产业经济。三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创办家庭自营经济,扩大就业渠道,为林区富余人员充分就业创造更大发展空间,减轻林区人口对森林资源的压力。
3、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建立与市场经济和林业分类经营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一是深入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加强对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的监管力度,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二是加快森工企业社会负担剥离,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使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公共服务等分离出来,或交地方政府管理,或独立开展产业化经营,推进社会化服务,让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三是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现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加快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的落实,使职工得到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促进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