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讯 记者贾伟报道: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根据国务院批转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在深入领会《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着重在四个方面很抓落实,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深交所认为,《意见》是在我国证券市场改革攻坚时期推出的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文件,是进一步发展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重大举措,对于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强调,要结合对“两法”的学习,认真领会《意见》的精神,高度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的目标落到实处:
第一,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把股改同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有机结合起来。股权分置改革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的重大改革,是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深交所在股改推进的过程中,坚持大胆创新、大胆尝试,率先推出了A+B、A+H类公司进入股改程序,把股改同资产重组、定向增发、企业整体上市等推进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的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意见》的精神。在下一阶段的股改过程中,深交所将针对不同上市公司的特点,进一步化解阻碍公司质量提高的遗留问题。具体的措施包括:一是继续坚持把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同股改相结合,督促上市公司尽快完成股改,“以监管促股改,以股改促规范”;二是着力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问题,把清理大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作为股改方案审核的首要标准;三是积极按照五部委的意见精神,以青海明胶等公司为试点,尝试股改与股权过户组合运作。
第二,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对不按程序披露信息的上市公司实施强制停牌制度,进一步加强清欠结保工作的力度。
第三,在“两法”实施前完成上市规则和交易规则的修订,明确和强化上市公司资产出售和退市的标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资产安全。结合“两法”的学习,深交所将会同上交所于本月中下旬启动对所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董秘的培训程序,培训内容围绕上市公司依法运作展开。
第四,加强与各地证监局的协作与配合,同时加强同各地人民银行、银监局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与完善内部征信体系,提高上市公司信息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