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23.3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71.5元,增长10.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2%。四项收入呈“三增一平”。长株潭地区城市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一、四项收入“三增一平”
1、工薪收入基本持平。1-10月,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5273.42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65.7%,同比下降6.9个百分点。
2、经营净收入增长79.0%。1-10月,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729.97元,增加322.11元,增长79.0%,占收入比重为9.1%,上升3.5个百分点。
3、财产性收入增长87.6%。居民出租房屋收入增长迅速,使得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1-10月,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52.49元,增加71.19元,增长87.6%。其中,人均出租房屋收入116.26元,增长1.2倍。财产性收入占收入比重为1.9%,上升0.8个百分点。
4、转移性收入增长24.8%。1-10月,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1867.46元,增加371.21元,增长24.8%。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1288.99元,增长29.8%;赡养收入119.5元,增长84.1%。转移性收入占收入比重为23.3%,上升2.7个百分点。
二、长株潭地区城市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1-10月,长株潭地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74.7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49.78元,增长12.0%,增幅较全省平均水平高1.4个百分点。一点一线地区(长、株、潭、衡、岳、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25.46元,增加830.42元,增长10.1%。
三、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扩大
1-10月,占调查户总数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406.23元,下降8.7%;占10%的最高收入户为22931.61元,增长33.6%。最高收入户与最低收入户的人均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6.52:1扩大到9.53:1。(湖南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