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蓝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陕西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十一五”规划又为加快全省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指明了方向。陕西省能否在未来五年内,传承“十五”发展的良好势头,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十一五”规划制定的农民增收目标就备受人们关注。本文将借助翔实的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数据,从“十五”期间陕西省农民收入的特征入手,分析农民增收的得与失,探求农民增收的途径,以期为“十一五”农民增收出谋划策。
一、“十五”时期农民收入的主要特点
“十五”时期,陕西省农民收入以持续增长为主线,表现为前期平稳增长,后期加速增长的基本态势。
(一)农民收入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十五”期间,农民收入保持持续增长,并且呈现出期末加速增长之势。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2001-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520.0元增加到1866.5元,净增346.5元,年均增长7.1%。特别是2004年,国家加大了支农力度,惠农政策相继出台后刺激了农民收入的大幅增长,当年农民收入比上年净增191.0元,增长11.4%,创造了1997年以来的新高,并且一举改变了增速低迷态势。预计2005年农民收入仍将承接较快增长之势,突破2000元关口指日可待。
“十五”期末,农民收入增速改变了自1999年以来低于城镇居民收入的现状,赶上并超过了城镇居民收入的“步伐”。2004年,农民纯收入增长11.4%,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0.1%)1.3个百分点,2005年前三季度,农民现金收入增长了18.6%,又超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1.2%)7.4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加速追赶并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利于全省共同富裕,同时,也为“十一五”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稳定贡献因素
“十五”期间,农民工资性收入呈现较快增长,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贡献因素。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2001-2004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由507.8元增加到690.4元,年均增长10.8%,超过收入增速3.7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对纯收入的增长贡献率已经达到52.7%,占据“半壁江山”。在工资性收入内部看,农民依靠转移而获得的外出从业收入大幅增长,对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加功不可没。据抽样调查,2001-2004年,农民人均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从195.8元增加到378.4元,年均增长24.6%,远远高于工资性收入的增速。预计2005年及今后,农民工资性收入将稳健增长,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力度将逐渐加大。
(三)家庭经营收入增长表现出加速之势
伴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一系列有利于“三农”发展的政策出台及贯彻落实,农民家庭经营生产健康发展,家庭经营创造的收入表现出了加速增长之势。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2001-2004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由899.9元增加到1028.3元,年均增加42.8元,增长4.5%。2004年,家庭经营收入比上年净增108.7元,增长11.8%,增幅、增速明显加快。预计2005年,家庭经营收入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
(四)收入货币化程度提高,变现能力增强
农民收入中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其中,现金收入比重的高低是衡量收入质量的重要标志。据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1996年,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占全年纯收入的比重只有47.9%,2000年,比重提高到71.2%,2004年,再次提高到79.1%。预计2005年这一比例将超过80%。农民收入中货币化程度的提高,说明农民家庭生产商品率提高,市场参与能力增强,这必将推动农民收入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而带动收入质量的提高和增收步伐的加快。
(五)减负增收的政策凸现成效
“十五”期间,中央连续多次以一号文件的形式指导农村工作,并且制订了若干有利于“三农”发展的好政策,这其中,逐步并且最终减免农业税更是具有改写历史意义的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及时将中央政策落到实处,在“十五”期内逐步减免并从“十五”期末的2005年起全面取消除烟叶税外的所有农业税、特产税,直接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据农村抽样统计资料,“十五”期内,陕西省农民人均税费支出已经从最高时的72.06元下降到2004年的36.82元,累计下降49%。2005年,由于全面减免农业税,预计农民人均税费支出只有6元左右,将比2004年再下降83.7%,从而因减负直接贡献增收1.7个百分点,减负增收的政策收效相当明显。
(六)农民收入在全国及西部地区的位置有所前移
“十五”期间,伴随着全省经济的发展及农民增收步伐的加快,陕西省农民收入水平在全国及西部地区的位置有所前移,但仍属于中下水平。据全国住户抽样调查资料,2004年,陕西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69元,不足全国的64%,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7位(倒数第5位),前移2个名次。在西北五省、区中位于第4位,高于甘肃;在西部大开发的十二个省、市、区中,位居第8位,高于甘肃、云南、贵州和西藏,比2003年前移了2个位次。 (陕西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