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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年起建筑不节能 最高处罚50万元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郑州12月10日电(记者李丽静)来自河南省建设厅的消息,从明年1月1日起,该省民用建筑严格执行65%的节能标准。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最高将被处50万元的罚金。

    今年7月1日,《河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始实施,成为继北京、天津之后第三个实行节能65%新标准的省份。据介绍,根据建设部最新颁布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要求除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外,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都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新规定实施后,建设单位如果不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的,最高可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据悉,从明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完) 

 
 
 相关链接
· 建设部关于开展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
·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
· 国家鼓励发展八项节能技术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