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山东省将基本形成济南和青岛两个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区域金融中心。这是《山东省“十一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纲要》勾画的蓝图。
纲要中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三个发展规划。根据纲要,“十一五”期间,山东省将基本形成济南和青岛优势互补、功能互补、特色鲜明、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区域金融中心。发挥济南作为山东金融资源聚集地的优势,推动全省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纲要同时提出,济南和青岛等中心城市要尽快出台有关资金补助、购房补贴、税收优惠、人才及家属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吸引金融机构落户山东创造条件。
着眼于未来5年山东金融业的发展,纲要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金融产业实现增加值1370亿元,在服务业增加值中所占比重达到12.5%左右,在全省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约为4.7%;存款规模达到33000亿元,贷款27000亿元,不良贷款率降到4%;全省直接融资占企业外源性融资比重达到30%左右。(魏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