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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确目标 突出重点 抓紧部署各项工作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福建省对建设节约型社会进行全面部署,确定了“十一五”时期在年均经济增长速度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的基础上,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继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的目标,提出了“建立两个体系、推进三个一批建设、努力实现四个提高”的具体要求:

  ——建立两个体系。坚持开发节约并重,加强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开发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建立固体废物综合高效利用体系。

  ——推进三个一批建设。强化政策引导,加快推行清洁生产,促进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建设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清洁生产企业,建设一批资源再生产基地,形成资源耦合共生的产业链和产业群,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生态旅游基地和资源节约型城市。

  ——努力实现四个提高。努力提高能源利用率,推进六大重点高耗能生产性产业、交通运输、住宅建筑、商业民用等重点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大力推进太阳能、水电、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用地管理,推进耕地占补平衡,集约利用土地,加强深水港岸线和后方陆域资源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开发,推进港口建设、城市建设与土地有效开发利用的衔接。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合理配置利用水资源,强化水功能区划管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努力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加强煤炭等重要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促进资源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

福建省还对近期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工作重点进行研究谋划,制定了《福建省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在节约型社会建设总体工作方面,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十一五”节约型社会建设规划》和《福建省“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与资源节约专项规划》等2个重点专项规划。在资源节约方面,组织编制了节水、节粮、电力需求侧管理、旱作节水农业发展等4个专项规划。在利用可再生资源方面,组织编制了可再生能源发展、风电发展、海水利用、农村沼气工程建设4个专项规划。(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