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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义乌市应对资源制约 走集约用地发展之路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义乌地处浙江中部,以发达的小商品经济闻名于世。同时,义乌也是资源小县,全市土地总面积110450.71公顷,其中耕地29020.28公顷(占26.3%),建设用地18724.65公顷(占16.9%),土地利用结构基本呈现“五山一水三分田,一分交通居民点”的格局。鉴于此,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义乌市紧紧围绕“保护、保障、挖潜、维稳、固本”总体要求,积极应对土地要素制约,努力探索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新路子,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调控职能,以正确的导向来提升集约用地水平。

义乌市积极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切实建立集约用地的正确导向机制,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一是建立土地调控机制。每年都科学制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通过调节土地供应总量、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来有效引导消费、投资方向和投资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积极鼓励和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发挥土地资源集聚利用的效应。并积极开展农村居民建设高层公寓试点。三是推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年度考核制度。2002年以来,每年对各镇、街道新增用地集约利用程度、盘活存量土地实绩、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再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二)提高利用强度,以严格的措施来提升集约用地水平。

2002年以来,义乌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提高供地速度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实行工业项目择优机制。土地供应要综合评定投资规模、投资强度、产出率、土地出让价格、技术含量、产品档次、违约处罚承诺等情况,择优确定工业项目。二是强化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用地实际投入不得低于120万元/亩,投资额小于600万元的工业项目不再单独供地。工业项目建筑密度控制在33-40%,容积率控制在1.62.0,工业厂房要求3层以上,内部的行政办公等辅助设施用地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的7%。目前义乌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从原来的32%提高到40%;工业用地容积率也从原来的1.1提高到2.0;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从原来平均100万元/亩提高到200万元/亩以上。三是强化用地监督。实行进区企业公示、用地预审和用地复核验收制度。进区企业名单在本地报刊上公示7天;项目立项前由国土局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企业要对投资总额、开工投产时间等出具承诺书;对达不到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控制指标的,追究违约责任。四是大力推行标准厂房建设。政府出资建造标准厂房,出租给中小企业作为“孵化器”。现全市已建成标准厂房40余万平方米,全部为四层以上砼结构。

(三)充分挖掘潜力,以存量的盘活来提升集约用地水平。

一是积极挖掘建设用地潜力。申请增资扩建的用地单位,要优先使用已有的建设用地;对申请增资异地扩建的企业,以协商方式收购其原有建设用地。二是依法处置未按要求开发的土地。对闲置土地或符合收回条件的土地,依法收回并重新出让;尚不符合收回条件的,收缴土地闲置费并责令复建。如北苑街道共已收回17家企业的585亩工业用地,对16家投资额未按合同约定到位的企业,压缩用地面积232亩。三是积极盘活存量土地。2003年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成立以来,共已储备土地10宗,面积3.8万平方米。此外,还对老城区、城乡结合部、零星工业厂房等各类低效利用土地,通过旧城改造、村庄改造和厂房搬迁等途径,努力增加可利用的建设用地数量。

(四)优化资源配置,以规范的供地来提升集约用地水平。

2003年义乌市出台了《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土地用途改变管理暂行办法》,切实规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土地用途改变行为,防范和遏制投机行为。从20031月市政府6号令实施至今,共审核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1607宗,面积125899平方米,收缴土地出让金1.28亿元,防止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同年底,又制订出台了《义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完善土地市场供应体系和利益调节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也规范了土地市场管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