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主持会议

民政部副部长贾治邦做工作报告
11月18日,全国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在北京召开,李学举部长主持会议,贾治邦副部长作工作报告。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自去年青岛会议以来各地社会救助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健全和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贾治邦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地要在“健全、完善、规范”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各项救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操作程序,坚持不懈地推进各项救助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完善家庭支出调查方法,确保纳入低保的家庭准确无误,“应保尽保”。继续关注农垦、森工等困难行业以及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企业集中地区对低保政策的落实,完善和规范分类施保,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密切关注户籍制度改革、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等问题对城市低保工作提出的新的课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救助的措施和办法。要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五保供养对象排查,合理确定并公开五保供养标准,加强五保供养机构建设。要进一步做好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生活救助工作。抓紧建章立制,积极争取资金,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要进一步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加快工作推进步伐,多方筹集资金,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要进一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等项工作。在做好民政业务范围内的救助工作的同时,高度关心救助对象在教育、住房、司法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信息,配合工作,积极推动社会互助和慈善事业的发展,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救助工作,主动搞好衔接,使低保、五保、救灾救济、医疗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与教育、住房、司法等方面的救助工作有机结合,互联互补,逐步形成一个内容丰富、运转协调的救助体系。
贾治邦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努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抓好各项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重点是要紧紧围绕以低保制度建设为核心的各项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来进行。一是要加快建制步伐,二是要加快制度的实施,三是要做好制度之间的衔接。要狠抓各项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一是要按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级负责,确保工作如期推进;二是各级民政部门,都要实实在在地抓好几个典型,取得经验,及时在面上推广,同时要分级抓一批工作比较好的县市作为示范点,以先进带后进,推动全面。三是对工作推进困难的地区,领导干部要亲自蹲点,重点督促,重点指导,对这些地方的特殊困难,要重点帮助解决;四是对各项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上级部门和社会舆论对救助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要加强救助资金的筹措与管理。一是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二是要发挥主动性多方筹资。三是要突出资金筹集的重点。四是要合理利用资金。)要努力破解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网络建设难题。一是在城市,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据国务院2001年87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进一步建立起以低保为依托的基层管理服务机构,落实相应的人员和经费;在农村,各级民政部门要借鉴重庆的经验,充分利用参与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和条件,积极争取政府加强乡镇救助工作力量,改善救助工作条件。二是要创新思路,在机构编制问题上,要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问题的做法;在工作经费问题上,要通过财政预算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的办法;在工作手段上,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低保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实施的机会,积极争取当地发展改革部门立项和政府的投入,切实加强救助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三是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体察基层的疾苦,对确实缺钱办事,缺人办事,工作条件十分落后的地方,要主动与当地政府领导交换意见,努力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四是要高度重视对现有人员的培训。要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法制化进程。
辽宁、湖北等12家单位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分别从救助的单项工作和整个体系建设等方面介绍了做好各项救助工作的经验。会上还播放了部分省、市制作的社会救助工作纪实录像片。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司法部、财政部等部委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和部分来自基层一线的同志、民政部各司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