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进俊
截至9月底,仅3个月时间,福建省培训农村劳动力29473人,完成中央下达分解任务的73.68%,其中已有26975人实现转移就业,占已培训人数的91.52%。
阳光工程是一项在全国实施的农民工培训工作。今年是该工程实施的第一年,该省农办、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标准,共同确定了连江等22个县(市、区)作为“全国阳光工程示范县”。同时,按照受培训农民转移就业率不低于80%等要求,认定了65个培训学校作为全国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各级财政对农民工培训给予大力扶持,除中央财政下达该省400万元,按每人100元标准进行补助外,省里还及时出台了配套政策措施,省财政厅调剂了825万元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其中240万元按每人60元的标准直接用于补助阳光工程农民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各市、县也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确保了这项工作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