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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落实一系列困难学生教育政策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30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陈进俊 黄建龙 2005-9-24 

    政府尽义务 学子好读书。福建财政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落实一系列教育投入政策,使莘莘学子学有所资。

    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福建省积极落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两免一补”制度,其中免除的学杂费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由设区市及县(市区)两级政府承担。该省规定,全省2005年至2006年度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为:每学年每人小学90元、初中160元、特教100元。省财政厅根据这一标准,迅速下达了200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补助经费1793万元。同时,该省还大规模开展了第二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下,将用3年时间,由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完成对农村中小学2003年底现存D级危房165.2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对现存的B级、C级危房进行维修加固或改造。同时,对今后可能新产生的危房,要求设区市和县(市区)政府必须负责核查、制定规划,落实资金并承担改造任务。根据预算,仅改造D级危房一项就需投入资金11.6亿元。在危房改造过程中,福建省精心制定了危改工程规划,坚持将危改工程与布局结构、薄弱校改造、初中扩容、高中阶段教育相结合,狠抓危房改造工程责任落实和规范管理,加强对危房工程质量管理,确实把好竣工验收关,以保证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使用年限至少50年以上。

    此外,福建省还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了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这项制度规定,政府助学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省内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包括民办高校、成人高校普通班学生;补助范围为省内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中约20%贫困家庭学生。一年按在校10个月计算发给补助,对其中5%左右的特别困难家庭学生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其余15%左右困难家庭学生每人每月补助100元。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由财政和高校共同负担,其中财政安排60%,高校从学费中提取部分资金承担40%。2005年该省财政和有关高校将筹集9000万元用于该项支出,上半年福建省财政厅已下达春季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专项经费1893.6万元,学校承担1262.4万元,合计安排3156万元,共资助学校66所,受助学生56040人。

    据统计,去年福建省义务教育支出达75.03亿元,占全省财政支出的14.5%,其中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支出43.19亿元,占全省财政支出的8.36%。县级财政义务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有所不同,经济困难县一般占70%左右,发达县占40%—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