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4日,湖北省神农架林区蔬菜村村民何世英收到了学校退回的两个孩子本学期交的学杂费和书本费。何世英告诉记者:“家里经济困难,3个孩子一个上小学,一个上初中,一个上高中,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现在好了,有了政府的好政策,伢们上学再不用愁了!”
何世英只是该省受益于贫困生资助政策的百万家庭中的一员。湖北省现有中小学生1000多万名,其中特困生80万名,占在校生的8%;普通高校在校生95万名,其中特困生9.6万名,占在校生的10%。2004年,湖北省对农村中小学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同时通过完善“奖、贷、助、补、减”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资助了104.7万名贫困大、中、小学生。
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将教育公平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统筹力度和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力度,在全省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资助贫困生的工作局面。
为了确保资助贫困生工作目标的实现,湖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直接领导、亲自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在该省农村教育工作会上,将贫困生资助工作作为农村教育“四个确保”之一,进行了重点强调和部署。该省省长罗清泉向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时,郑重承诺2004年要办好八件实事,其中之一就是“解决好80万贫困中小学生的入学问题,帮助9万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湖北省政府提出了坚决落实“两免一补”(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做到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一年来,该省、县财政向农村中小学按每生30元的标准下拨了公用经费补助,共落实“两免一补”资金1.8亿多元,资助了91.2万名贫困家庭学生。
在高等学校,湖北以按新机制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为重点,不断完善“奖、贷、助、补、减”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该省制定了《湖北省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暂行)》,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将风险补偿金和新增加的贴息资金从2005年起列入财政预算,并对贫困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给予100%贴息。
该省还将贫困大学生的资助行动与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结合起来,实施了“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对毕业后自愿到该省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任教的大学生,工作满3年的,该省教育厅每年奖励5000元,用于偿还助学贷款。
2004年,湖北高校通过采取“绿色通道”和“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资助贫困大学生13.5万人,共投入资助经费3.2亿多元。
湖北省教育厅还积极与该省省直各部门密切配合,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广泛开展捐资助学活动。截至2004年年底,该省社会各界已捐款2670万元。(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