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将设立面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府助学奖学金,各设区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本地区的政府助学奖学金,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落实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制度,确保每一个大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
据了解,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将建立“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网站,为全省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网上申请、查询等服务,定期公布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审核贴息情况及学生贷款违约情况。同时,高校要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确认工作,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加强管理;加大资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力度,努力增强网络服务功能,将学生基本信息、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违纪处分等情况在信息网上公布。
福建省要求,各高校要对贫困学生遇到的一些特殊性、突发性困难给予临时的、一次性的无偿补助,保证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军烈属、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等家庭的子女以及老少边穷地区贫困家庭学生等,要根据情况给予减、免学费和适当的困难补助。(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