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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生在校期间享受100%利息补贴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31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从今年开始,湖北省申请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100%利息财政补贴,今年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且符合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家长7、8月份即可申办此项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有益补充,由学生家长向家庭所在地金融机构(湖北省确定为农村信用联社)申办助学贷款。据悉,该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为湖北籍考入本省省属及市州所属高校或在读贫困生的家长,每人每学年最高限额6000元,贷款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市州助学贷款管理部门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机构。

    去年9月,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湖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标志着该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新模式正式形成。老模式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属一般商业性贷款,贷款本息家长必须全部归还,新模式最明显的改进是申请贷款的贫困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其中省属高校学生贴息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市州所属高校由市州财政承担。由财政和高校按该省国家助学贷款招标确定的风险补偿比例10%的一半即5%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实现了信用社、财政、高校三方的风险共担。

    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湖北省各项助学贷款余额已达7.57亿元,从助学贷款业务开办至今年5月,已累计向24.6万名学生发放各项助学贷款9.63亿元。(摘自:《中国教育报》 200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