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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十五”期间社会治安状况持续稳定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十五”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确保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从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结果看,自2001年起,每年在全国抽取的10万多名被调查者中,认为“安全”和“基本安全”的人数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其中,2001年为81.4%,2002年为84.1%,2003年为91.2%,2004年为90.8%。

    全面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十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公安工作,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了显著成就。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明确了在新世纪新阶段公安机关担负的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了全警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本领,维护国家安全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正规化建设水平有了新的提升。2005年,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国公安机关结合中央政法委部署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深入开展了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领导动手、全警参与,由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亲自接待上访群众,依法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累计接访20多万起,绝大多数地区停访息诉率在80%以上,基本实现了“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目标。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2001年4月,全国公安机关以“打黑除恶”为龙头,分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条战线,组织开展了以两年为期的严打整治斗争,摧毁了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铲除了一批为害一方、作恶多端的恶势力,许多地方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明显减少,治安状况明显改观。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命案必破”为目标,切实加强对投毒、放火、爆炸、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集中侦破了河北石家庄“2001.3.16”特大爆炸案、江苏南京“2002.9.14”特大投毒案、辽宁沈阳“2003.1.18”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案、北京“2003.3.12”路透社驻北京记者站爆炸劫持人质案、北京“2003.5.15”朝阳乐园洗浴中心7人被杀案、广西特大贩卖女婴案、澳门“2003.4.18”抢劫杀害泰国华人总商会会长案、豫冀鲁皖杨新海杀人抢劫强奸系列案、河南平舆县黄勇系列杀人案、蒙吉辽系列强奸抢劫案、马汉庆流窜杀人抢劫案等一大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恶性案件。针对一些地区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实际情况,各地公安机关适时组织开展了“追逃”、“打拐”、打击“两抢一盗”、禁毒人民战争、禁赌等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自2001年至2005年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50余万起。

    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2001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出资、制贩假币、金融诈骗、证券犯罪、非法传销、偷税、骗税、骗汇、走私、洗钱、侵吞国有资产、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资、药品、医疗器械和烟草制品专项打假,毒鼠强专项整治,非法采供血、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建筑市场秩序、文化市场秩序、集贸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专项整治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集中侦破了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余振东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杨斌涉嫌经济犯罪案、海南华银及大连证券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陈学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神龙数码广告卡诈骗案、广东珠海“JKl号”伪造国际信用卡诈骗案等一大批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有力地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自2001年至2005年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0余万起,挽回经济损失近700亿元人民币。

    切实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控制。2001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完善以110报警指挥系统为龙头的快速反应机制,充分调动群防群治力量,积极构建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单位内部防范工作为基础,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有了明显增强。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重点治乱工作,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扭转了一批治安混乱地区、场所、部位的局面。各地公安机关切实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吸毒人员等高危人群的管理,加强了对出租房屋、特种行业和娱乐场所的管理,加强了对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