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上海的绿化林业建设步入跨越式发展阶段。其中,中心城区以实施旧区改造、产业结构调整和市政建设设施等举措带动绿化面积的快速增长;郊区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契机,生态林、经济林并重,林地面积增长较快,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全市绿化面积和环境质量有了一定改观,市民对绿化的认可度和满意度逐年提高。2004年,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全市森林覆盖率11%,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绿化林业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公共绿地建设发展迅速。2001年到2004年间,全市公共绿地新增6616公顷,达到10978公顷;其中十五期间3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207幅。二是林地建设持续增长。抓住农业结构调整的机遇,生态林与经济林并重,2001年-2004年间,共建设林地面积48230公顷。三是部门造林绿化有序推进。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多点推进,成为十五绿化发展的新增长点。2001年—2004年间,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面积新增3575公顷,增加花园单位256个。四是立体绿化得到一定突破。积极探索利用城市特殊空间,丰富绿化的方式和手段。2001年—2004年间,完成破墙透绿37公里,高架挂绿120多公里,累计建成屋顶绿化34.4万平方米。
绿化规划定位明确。《上海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提出: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原则和建设“生态城市、绿化上海”的目标,为绿化发展规划作了总体定位。上海市政府提出“新世纪的绿化建设要立足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立足于体现特大城市发展的特点和上海的实际,积极探索城市绿化加快发展的新路子,不断开创城市绿化新局面”。确定了以“环、楔、廊、园、林”为空间结构的布局型态,中心城公共绿地划定了绿线,城市森林划定了组团式森林发展构架,绿化林业布局趋向合理,系统功能得到优化。区县绿化、林业专项规划基本形成。规划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明显,规划的执行力进一步增强,绿化、林业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融合功能得到提升,确保了建设计划的落实。
绿化林业科技能力得到增强。围绕建设国家级园林城市和城市森林发展目标,相继开展重大科研攻关,形成了发展理念、支撑技术、机制创新、政策保障等为主的一批科研成果,为绿化林业的发展提供了发展依据。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工艺在绿化实际中得到广泛应用,部分研究内容还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了绿化林业发展的质量、水平。信息化技术得到应用,初步构建了“数字绿化”平台,实现了绿化信息采集、查询、传输、统计、分析的功能一体化。
绿化林业保护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在严格执行《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绿化、林业法规体系,相继通过了《上海市环城绿带保护条例》、《上海市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保护条例》、《上海市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在长效管理方面,中心城区推广绿化专管员,公园“三位一体”、“三级巡查”等制度,郊区成立林政执法队伍,加强了对征占用绿地、林地的管理。经过努力,东滩、九段沙自然保护区分别获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称号。目前在这些地区已建立和健全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进出口运输携带和狩猎等许可证制度。(上海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