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组织偷渡即非法移民活动是当今世界上发展速度较快的跨国犯罪活动。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一些地区存在偷渡问题。九十年代中后期,境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组织人员从我沿海地区成批乘船偷渡国外活动增多,同时,偷渡活动由沿海地区向陆地地区蔓延,经陆地边境转道偷渡案件不断发生,利用各种手段通过口岸偷渡活动也呈上升趋势。九十年代末期,偷渡活动达到顶峰。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始终坚决反对偷渡和非法移民活动。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十分重视偷渡问题。针对偷渡活动发展蔓延的严峻形势,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有组织偷渡活动,严惩幕后组织者。2003年,国务院召开维护边境地区稳定暨反偷渡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了全面遏制偷渡活动的工作措施。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到行政机关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研究部署工作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了防范和打击偷渡活动的专项斗争。
公安部作为反偷渡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始终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有组织偷渡活动。2002年3月,公安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反偷渡工作会议,分南北两片区部署开展了以“打蛇头”为重点的全国反偷渡联合行动。2003年9月,继国务院召开会议后,公安部立即召开维护边境地区稳定暨反偷渡工作会议,又部署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声势浩大的全国反偷渡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2004年3月,公安部、外交部、商务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等七部局联合开展了以打击非法中介组织为内容的“春雷行动”。同时,各地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反偷渡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行动。2000年以来,福建省共组织开展了反偷渡专项行动、海上治安清查等行动30余次。吉林、辽宁、云南等地部署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把缉捕和依法惩处“蛇头”作为重点,加大案件侦查力度,侦破了一批重特大偷渡案件,摧毁了一批偷渡组织和犯罪团伙,一批罪大恶极的“蛇头”得到严惩。2001年至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获偷渡人员31884名,抓获“蛇头”5049名,其中有124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8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4年7月,中央综治办向全国各地综治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反偷渡工作的通知》,将反偷渡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为年度综合治理考评内容。福建省提出的“把反偷渡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纳入领导班子的政绩考评内容,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内容,纳入对基层群众的法制教育工作之中”的“五个纳入”反偷渡工作法,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经过综合治理,反偷渡工作责任制基本建立,各地区、各部门、各警种间协调力度加大,齐抓共管的局面已初步形成。
通过综合治理和一系列的严打整治行动,海上成批偷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偷渡活动在中国发展蔓延势头得到遏制,偷渡活动总体呈下降趋势,反偷渡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由于国际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短期内难以消除,国际犯罪集团及“蛇头”为牟取暴利,还会以各种手段组织偷渡活动,组织偷渡的手段也日趋诡秘,方式方法不断翻新,防范和打击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加大,反偷渡工作形势仍不容乐观。我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将继续保持防范打击偷渡活动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偷渡活动的防范和打击力度,积极推进反偷渡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打、防、管、建一体的反偷渡长效工作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