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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面积超过3亿亩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退耕还林工程从1999年开始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地方进行了试点,到2001年底,全国先后有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试点。2002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启动,工程范围涉及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999-2005年,国家累计安排退耕还林任务3.44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35亿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89亿亩,封山育林0.2亿亩。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我国造林面积由以前的每年六、七千万亩增加到连续四年超过1亿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60%,西部一些省区占到90%以上,大大加快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治理的步伐,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据水利部第二次全国水土流失调查和年度监测结果,我国水土流失面积有所减少,由过去的367万平方公里下降到356万平方公里,10年减少了11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强度也不断减轻,近年来全国大江大河土壤流失量大幅度减少。据长江水利委员会监测报告,2003年长江上游宜昌站年输沙量减少80%,主要支流的输沙量低于多年平均值,寸滩以下各站的平均含沙量减少50%-79%。专家认为,长江输沙量减少,退耕还林工程功不可没。四川省1999-2004年实施退耕还林1208万亩,累计减少土壤侵蚀量2.67亿吨,年均减少0.53亿吨,占全省森林年滞留泥沙总量近1/4,长江支流岷江、涪江每立方米河水含沙量分别下降了60%和80%。据贵州省对10个县的定位监测,年均土壤侵蚀模数由退耕前的3325吨/平方公里减少到2003年的739吨/平方公里,下降了78%。据水利部门监测,黄河龙门水文站在年径流量近似的情况下,输沙量由1998年的4.48亿吨降为2002年的2.35亿吨,减幅达47.5%。可以说,退耕还林工程为我国生态建设步入“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做出了重要贡献。

    退耕还林不仅改善了生态状况,而且为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大大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3000多万农户1.2亿农民直接受益,还保障和提高了工程区及中下游地区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近几年来全国粮食单产下降3.67%、总产量下降15.9%的情况下,西部地区粮食单产由1999年的497斤/亩提高到2003年的526.8斤/亩,粮食总产量仅下降6.3%,一些地方还实现了减地不减收。

    退耕还林工程得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热烈拥护,被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工程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一是退耕还林工程在确保生态效益优先的情况下,与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紧密结合,维护了广大退耕农户的根本利益。二是退耕还林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禁牧舍饲结合起来,改善了退耕还林地区的生存、生产和生活条件,保障了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三是国务院颁布了《退耕还林条例》,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各地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规程和标准,工程管理规范。四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将退耕还林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五是各级林业部门认真履行工程实施主管部门的职责,严把设计、种苗、质量、验收“四道关”,狠抓责任落实、管理监督、指导服务、科技支撑“四到位”,保证了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林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