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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国际警务执法合作进展顺利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多年来,公安部在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中,围绕维护国家社会稳定、打击跨国犯罪等中心任务,不断拓宽合作渠道,丰富合作内涵,提升合作层次,取得了显著成效。

    大力推动双边执法合作。当前,跨国犯罪形势日益严峻。我公安机关主动出击,积极应对,坚持平等互利、积极磋商、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方针,以高层接触促进业务交流,大力推动务实执法合作,初步实现了高层互访经常化、信息交流制度化、执法合作规范化,为合作打击跨国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2005年,公安部领导共有18人次出访,国外共有38个副部级以上团组来访。特别是美国司法部部长首次应我公安部邀请成功访华,实现了两国执法部门最高级别的会晤。通过高层做工作,我们与外方达成诸多重要共识,极大地促进了双边执法合作,取得了显著效果。截至2005年11月,公安部共与8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警务交流与合作关系;签署双边合作文件108份;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巴基斯坦等29个国家建立了热线联系;同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土耳其、越南、缅甸、巴基斯坦等14个国家建立了工作会晤机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公安部共从境外缉捕和遣返潜逃的犯罪嫌疑人315名。2004年,“开平案件”主犯余振东被成功遣返,成为中美执法合作的成功范例。余振东是第一个由美国联邦法院判决遣返回中国的逃犯,这一判决为今后美方遣返我在美的其他逃犯提供了先例。

    积极参与多边执法合作。主动参与、大力推动同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的合作,已经成为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重点之一。截至2005年11月,公安部共参加、参与国际和区域组织、国际会议以及多边机制63个,其中以公安部为主的36个,配合外交部等其他部门的27个。在上海合作组织中,公安部利用执法安全领域这一阵地,发挥主导作用,与俄罗斯等其他成员国发展并保持良好关系,及时协调对重大问题的立场,围绕打击“三股势力”、维护新疆地区稳定做工作,成效显著。在东盟区域合作中,公安部根据与东盟签署的《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制订并实施了中长期合作规划和年度合作计划,树立了我积极参与国际执法合作的良好形象,建立了高效、畅通的联络渠道,促进了双边执法合作。在国际刑警组织中,公安部积极参与各项活动,认真做好案件协查和情报信息交流工作。2005年1至11月,共协查案件1922起,其中我方请国外警方协查的案件249起,国外警方请我方协查的案件1673起。2004年,在国际刑警组织第七十三届大会上,中国代表团第一次作了题为《加强国际警务合作,共创和平美好家园》的主旨发言,受到与会各国代表的一致好评。另外,公安部还与联合国有关机构、欧盟等在禁毒、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非法移民、打击洗钱犯罪等领域展开对话,开展合作。

    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选派维和警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体现了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国际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和影响,展示了中国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积极姿态。自2000年以来,公安部紧密配合国家总体外交战略,从培养具有国际警务执法经验人才的角度出发,积极开展维和工作,初步形成了以培训为基础、以管理为重点、以提高国际影响力为目标的维和工作格局。一是制定了维和警察的选拔、培训、派遣和管理等工作程序,大力加强维和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二是高度重视维和警察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在任务区建立维和警察临时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大了维和培训工作力度,形成了维和培训工作机制。截至2005年11月,公安部已经组织培训17期维和警察和3期维和警察防暴队,培训维和警察800名。他们6次接受联合国甄选考试,通过率在80%以上。四是不断扩大派遣规模,提高工作层次。截至2005年11月,公安部共向东帝汶、波黑、利比里亚、阿富汗、科索沃、海地和苏丹7个联合国维和任务区派出维和警察714人次,其中包括三支成建制维和警察防暴队375人次。目前,仍有197名维和警察在6个任务区执行任务,其中东帝汶7人,利比里亚25人,阿富汗1人,科索沃18人,海地134人,苏丹12人。2004年10月,公安部向尚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海地派遣了第一支维和警察防暴队,在国内外引起积极、强烈反响。我维和警察在任务区发扬敢于打硬仗、善于打硬仗的优良作风,积极维护驻在国的和平与安全,赢得了联合国、任务区人民和各国同行的一致好评。2004年10月,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访华期间,高度赞扬我国政府为维护世界及地区和平所做出的努力,并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切实维护我境外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境外公民和机构日渐增多,分布广泛,构成复杂,面临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涉及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围绕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公安部充分发挥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我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切实履行公安机关职责,建立了公安部机关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订了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二是加强与有关国家驻华使馆的联系沟通,增进互信,加强互动,及时交流情报信息。2004年,巴基斯坦人质事件发生后,公安部立即与巴驻华使馆取得了联系,获取情报信息,为事件处理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加强与有关国家内政警察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热线联系机制的作用。2004年5月,我公民在巴基斯坦遭受炸弹袭击后,公安部利用与巴内政部门建立的24小时联络热线,在第一时间同巴内政部高官通电话,表达我方关切。公安部还利用该热线随时与巴方沟通信息,掌握情况,辅助领导决策。四是及时派出办案小组,协助开展工作。2004年6月,阿富汗昆都士省发生中国工人遭受恐怖袭击事件,公安部迅速派出办案小组赴阿,协助当地执法部门工作,获得大量第一手资料,为案件侦破奠定了基础。(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