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为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04年与“九五”期末(2000年)相比,我国国民健康状况继续得到改善:人均期望寿命有所提高,婴儿死亡率由32.2‰降至21.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39.7‰降至25.0‰,孕产妇死亡率由53.0/10万降至48.3/10万,基本实现了“十五”卫生规划确定的目标。
一、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成效显著
2003年,我国部分地区发生SARS暴发流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果断决策,采取群防群控的防控策略,在较短时间内取得了抗击SARS斗争的重大胜利。
“十五”期间,疾病监测网络不断健全,法定传染病总报告发病率维持平稳。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实行了“四免一关怀”政策。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结核病病人的发现率和全程治疗率,2005年年底可实现WHO确定的病人发现率达70%的目标。完善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开展对晚期血吸虫病病人的医疗救助。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较高水平,由2000年的85.3%提高到2004年的87.3%,乙型肝炎疫苗纳入儿童国家免疫规划范围。2004年农村改水受益人口比例达到93.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2000年的55.2%提高到2004年的6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2000年的44.8%提高到2004年的53.1%,接近或达到“十五”规划确定的卫生工作目标。
“十五”期间妇幼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自2000年起,在中西部地区组织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2004年城市和农村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提高到91.4%和77.1%,提前实现了2010年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65%的工作目标。
“十五”期间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在做好食品卫生、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监督的同时,加强了医疗卫生行业监督工作,开展了打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行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市场。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改革全部完成,市(地)级改革大部分完成,县(区)级改革部分完成。卫生部和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
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003年,中央提出用3年时间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监测信息系统的目标。全国2494个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06亿元,已基本完成;2392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14亿元,进展顺利,2006年可望完成。这些建设项目的实施,使我国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为加强采供血安全管理,国家投资12.5亿元,地方配套10亿元,加强血站基础建设和设备投入,新建、改建血站、血库459个。
三、农村卫生工作得到新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不断增加投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加快了农村卫生事业发展。2003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截至2005年6月30日,全国已有641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覆盖农业人口2.25亿,共有1.63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72.6%。2005年,启动了“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目前已经向600个贫困县派出了4050名城市医师。
“十五”期间,农村卫生“三项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顺利开展,累计完成建设投资50多亿元,为中西部地区的县级医疗机构配备了1771辆农村巡回医疗车。
四、积极探索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为减轻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十五”期间,在推进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基本完成。实行了病人选医生制度。推行医疗机构价格公示制度、查询制度和费用清单制度。制定并颁布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和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探索规范医疗机构收支管理方式,推进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大部分地区已完成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调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全国已有95%以上的地级城市、50%以上的县级市组织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2005年启动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卫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