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人身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31%,市场主体由15家增加到40家,寿险业总资产达13182亿,增长近5倍。
保费规模。2000年底,人身险保费收入为990亿元,预计2005年,人身保险累计保费收入将超过3600亿元,是“九五”末期的3.6倍。市场主体。截至2005年11月底,共有寿险公司40家,较2000年增加了25家。从资本结构看,中资公司18家(含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健康险公司),外资公司22家,初步形成了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股份制公司、专业性公司、外资保险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保险业在金融业率先完成了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造。2003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外上市。中国人寿创造了2003年国际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的最高纪录,中国平安成为第一家以集团形式在境外上市的金融企业。在《财富》杂志评选的2005年世界500强中,中国人寿排名212位。中国平安被全球著名的财经杂志《欧洲货币》评为2005年全球新兴市场最佳保险公司治理第三名。
资产规模。从资产规模来看,2000年底,寿险业总资产为2648亿,截至2005年11月,寿险业总资产已达到13182亿,增长近3.7倍。保险公司已经成为基金的第一大机构投资者和债券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
监管体系。“十五”期间,保险业积极探索建立了以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管为三大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框架。偿付能力监管迈出实质性步伐,促使保险公司树立了资本金观念,提高了市场机制的效率。现场检查制度已经建立,非现场监管框架初步搭建,内控监管制度建设取得实质进展。大力推进保单通俗化、标准化,增强社会公众对人身保险产品的信心。精算制度框架布局基本完成,建立了科学的产品定价机制、负债评估标准、精算报告制度和内含价值报告制度,促使人身保险经营日益走向科学化。同时,完成了2000—2003生命表修订工作。这些基础工作为人身保险业铺设了发展的高速公路。(保监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