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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全面实施“福星工程” 不断提升农村五保对象保障水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6日   来源:民政部

全面实施“福星工程”
不断提升农村五保对象保障水平

湖北省民政厅    

    五保对象是农村最困难的群体。2003年初,我省开始实施以乡镇农村福利院(即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为主体,分散供养相结合的“福星工程”。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全省改、扩、新建农村福利院1867所,使农村福利院总数达到2436所,集中供养五保人数由2002年底的4.3万人增加到近16万人,集中供养率达76%,基本实现将自愿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得到妥善照顾的目标。

    “福星工程”的实施,全面提升了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解决了五保老人的五大难题,带来了五大变化:一是衣食无忧。五保老人一日三餐,荤素搭配,有干有稀,集中料理,定时供应,生活稳定;每人一年两季新衣,定期洗涤,整洁卫生,真正过上丰衣足食的晚年生活。二是居住条件改善。现在住的是楼房或砖混结构平房,室内设施统一配置,宽敞、明亮、整洁、舒适。大部分福利院居室内都设有卫生间、娱乐室,统一配置席梦思床、壁柜、桌椅和脸盆、衣架等日常生活用品。三是老有所医。福利院普遍办有“小诊所”,做到小病不出院,大病有人管。各地优先免费将五保对象纳入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省厅按人年均50元标准核拨集中供养五保老人门诊费,多管齐下,基本上解决了五保对象的治病难问题。四是消除了老年人的心理孤独。老人们在一起生活、娱乐、学习、劳动,相互了解,相互交流,消除了孤独,增强了对生活的信心。一些七八十岁的五保老人男女双方通过增进情感交流,还住到了一起。全省农村福利院有千余对五保老人喜结良缘。五是老有所为。福利院根据老人身体状况和特点,把他们分别编入生产、生活、清洁卫生、民主理财、院民互助、安全保卫等小组,动员老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老人们在参与管理和劳动中,既锻炼了身体、增加了收入,又增进了团结、提升了自身素质,实现了自身价值。

    “福星工程”的成功实践,提升了农村五保对象的保障水平,实现了五保对象的全面发展,使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跃上了一个新的层次。我们的主要作法和体会是:

    一、抓住改革机遇,夯实三大基础

    我们抓住农村税费改革给传统的五保供养工作带来的机遇,创新五保供养模式,全面实施福星工程,夯实了“三大基础”。一是落实供养经费。税改后五保供养资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提五统”转变为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集中五保对象每人年供养标准不低于1200元、分散五保对象不低于800元。仅省级财政五保转移支付达2.23亿元。五保供养经费来源的改变,不仅使供养标准大幅提高,而且通过省、县(市)财政专户拨付,为集中供养奠定了稳定的经济基础。二是整合利用闲置房产。针对农村税费改革中乡镇合并、中小学布局整合后,存在大量闲置房产的情况,我们及时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建议将适宜的房产和院落改扩建为农村福利院。省领导同意民政厅建议并由省政府下发了文件,由此奠定了农村福利院建设的物质基础。全省利用政府闲置房产改造农村福利院1300多处,资产总额达4.6亿元,占改、扩、新建福利院总数的70%以上,占投入资金总量的60%以上,既盘活了政府闲置资产,又节约了建设成本。同时,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扩建了一批福利院,使全省福利院总数达2436所,床位16万张。三是配套政策同步落实。省政府文件在要求无偿划拨闲置资产的同时,又专门明确了相关的“福星工程”配套优惠政策,包括调剂划拨生产基地、医疗扶持、财政和福彩公益金重点资助、福利院生产经营税收减免等。通过这些政策的落实,全省各级财政投入“福星工程”的资金1.66亿元,省级彩票公益金投入1.7亿元,落实福利院生产经营山林、土地近10万亩,既保障了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又增强了农村福利院的发展后劲,为“福星工程”的持续运行奠定了发展基础。

    二、争取党政重视,形成三大合力

    在“福星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努力争取省委、省政府的重视,纳入中心工作的大盘子。省委将“福星工程”作为建设和谐湖北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列入重点工作进行督办。省政府连续两年将“福星工程”纳入着力为群众办好的八件实事之一,公开承诺。全省上下联动,形成三大合力,为“福星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各级党政形成合力。省委书记俞正声、省长罗清泉多次专门听取“福星工程”工作汇报,召开省委常委会、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问题;省政府召开全省“福星工程”现场会,总结经验,确定试点,抓好典型,以点促面。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福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为民办实事的主要内容,成立“福星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查研究、走访慰问、现场办公、增加投入、协调督办、狠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把“福星工程”建设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二是社会各界形成合力。政府各部门、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福星工程”高度关注,广泛支持,通过对口援建、捐赠款物、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农村福利院建设排忧解难,形成了社会合力。全省社会各界捐助福星工程资金达1.3亿元,超过总投资的1/4。湖北金士达集团等多家民营企业捐资冠名兴建农村福利院,武汉宇济房地产公司捐款高达百万元。全省有2000多个民营大户代养五保老人7000余人。三是各级民政部门形成合力。各级民政部门把“福星工程”作为民政为民的切入点和工作重点,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省民政厅各处室与10个省级试点县市建立联系点,全程参与“福星工程”建设,跟踪指导督办;各市州民政部门充分发挥检查指导作用,抓好试点,加强培训,强化督办,出台政策,有力地组织了“福星工程”的具体实施。各县级民政部门主要领导普遍做到“六到”:普查五保对象掌握到户,划拨闲置资源落实到点,改扩建工程施工到场,协调难题解决到位,五保老人入院安置到人,人员培训授课到堂。

    三、创新管理模式,建立长效机制

    五保供养是一项长期的社会救助和福利事业,必须建立长效发展机制。三年中,我们在五个方面作了一些积极探索。

    1、落实政策,配套推动发展。将“福星工程”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设计;纳入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重点部署。加大政策落实的力度,落实不好的,进行督办、协调,确保到位;已经落实的,抓好巩固提高,发挥更大效益。逐步建立五保供养经费财政投入的自然增长机制,对五保供养经费实行专户管理,财政直达。

    2、互帮互助,倡导自我管理。积极倡导五保老人之间开展互帮互助,使老人们在相互帮助中培植亲情、增进友情、畅快心情,健康身心,把农村福利院建成一个和谐和睦的大家庭。逐步推广老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管理模式,实行院务公开,民主管理。通过评比“五好院民”和“十佳老人”等活动,充分调动供养对象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从而更有效地开展互帮互助。

    3、强化管理,加强规范建设。实施“福星工程”,建院是基础,管理是关键。我们组织对3500多名农村福利院院长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建立完善了农村福利院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理、服务、办事,加强对福利院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及时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设施,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五保对象的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

    4、以副补院,发展院办经济。发展好院办经济是“福星工程”长效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我们通过增加耕地、山林、水面,种菜养猪养鸡养鱼,落实好福利院生产基地。要求各地因地制宜,规避风险,选准合适的发展项目,发展院办经济,两年内基本做到蔬菜鱼肉自给。

    5、选好院长,加强队伍建设。我们强调,优先将尊老爱老、充满爱心,乐于吃苦、甘于奉献,懂点经营管理的同志选拔到农村福利院院长岗位上来,为“福星工程”的健康发展选好“领头人”。配套建立一支责任心强,身体素质好,勤奋细心的服务队伍,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依靠服务队伍热情周到的服务,使五保老人感受到温暖,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爱之情。

    我省“福星工程”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我们将借这次会议的东风,再加力度,再上措施,努力把“福星工程”办成更高层次的民心工程,和谐工程,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