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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6日   来源:民政部

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是个发展中的中部省份,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平均每年需救助人数达500万人左右,约占全省总人口的8%,社会救助任务十分繁重。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摆在第一重要的位置,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领导重视,常抓不懈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社会救助工作越来越引起安徽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安徽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都要听取一次关于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汇报,对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在最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列入政府工作计划之中。对单项的救灾工作、城市低保、五保供养以及农村特困救助等工作,省政府每年都要召开一次乃至多次的专题会议或协调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汇报,进行相关的研究和部署。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代拟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通知》已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近日将正式下发实施。各级党委、政府也都将社会救助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做到了常抓不懈、狠抓落实。

    安徽省经济欠发达,可用财力较少。但在省政府的重视下,社会救助工作得到了省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从2004年起,省财政对已审核批准的45.73万农村五保户年补助资金由此前的9040万元提高到1.83亿元,今年到年底还将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省财政每年列支80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特困救助,并逐步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过渡;2004年以来,省财政每年安排城市低保资金5000万元。关于救灾资金,省财政每年预算为1300万元,但2004年实际支出2300万元,2005年到目前已支出3100万元。对社会救济、城乡医疗救助经费的安排,每年也在逐步增加之中。在平时工作中,财政、农业、卫生、教育、建设、劳动、水利、计划等部门也都能相互理解,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深深体会到,领导重视和部门协作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二)单项突破,整体推进

    安徽省在开展救助工作时,本着结合省情、量力而行的原则,注重在各单项工作上先取得成绩,然后再全面推进,逐步健全完善制度,系统整合,形成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救助的效果。

    ——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安徽省地处江淮之间,是个多灾易灾的省份。今年以来,皖南山区旱灾、沿淮淮北的涝灾以及局部地区的风雹灾害交替发生。尤其是9月上旬第13号“泰利”台风灾害给安徽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达60多亿元,全省受灾人口达677万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救灾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胜利。灾害发生前,各级修订完善了救灾预案,积极做好应对准备工作;灾害发生后,各级均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查核上报灾情,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及时下拨救灾款物,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灾情稳定后,积极组织开展对口支援和社会捐赠活动,帮助灾民恢复重建倒房和谋划做好冬令、春荒生活安排。救灾救济工作较好地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城市低保工作健康发展。自2000年以来,各地十分注重低保工作的制度建设,坚持实行分类施保,基本上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省低保人数连续几年稳定在100万人左右,保障覆盖面达7.5%左右。2004年全省共支出低保金6.58亿元,2005年1-9月份支出5.65亿元,人均月补差标准已由2004年底56元提高到68元。绝大多数地方实行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

    ——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全面启动。省政府决定从2004年开始,每年由省财政列支8000万元,对全省90万农村特困对象实行定期定量补助,最终向城乡一体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过渡。这项工作正在向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

    ——五保供养制度不断落实。目前,安徽省共有农村五保户45.73万人,其中集中供养5万余人。为了解决这部分最弱势群体的生活,省财政从2004年起,对五保户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400元,年下拨补助资金1.83亿元(比2003年增加一倍)。各地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较好地保障了五保户的基本生活。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稳妥推进。为了缓解城乡低收入群体看病难的问题,根据民政部的部署,安徽省于2004年启动了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2005年向全省全面推进,已救助15万多人;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于2005年8月份开始,在21个市辖区先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向全省推开。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成绩明显。根据无偿救助、自愿求助的原则,安徽省各级民政部门主动履行职责,为他们提供食宿救济和返乡费用等,有的地方还对患病乞讨人员进行了疾病救治。今年以来已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万多人。

    (三)讲究效率,注重公平

    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关系着特困群体的生活保障,涉及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为了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安徽省各级民政部门十分注意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力求最大限度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的身上。

    建立了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公示制度。各地对于五保户、特困户、低保对象的确定,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到本人申请、村组(社居委)把关、乡镇(街道)审查、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审定后,在所在的村(居)委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省、市民政、财政部门还将上述救助对象输入微机或制成光盘,随时进行调阅、检查。

    救济款物做到了社会化发放,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地按照省民政、财政部门的要求,对城市低保资金基本上做到了打卡、按月及时发放。对于农村的特困救助、五保供养等资金,探索实行了“一卡式”直接发放制度,从而减少了中间环节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了救助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发放时,还要求做到政策公开,发放程序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金额公开,执行结果公开。各地对救助对象普遍实行了动态管理,基本做到每月或每季度审核一次,保障对象该进的进、该出的出,困难群众大都得到了及时、有效、合理的救助。

    对社会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实行经常的检查制度。各级民政、财政部门每年都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社会救助款物的使用、发放和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或督查,重点是检查各类资金是否按时、按标准发放或社会化发放;救灾救济款物是否实行了本人领取签字和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有无截留、挪用或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等现象。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或通报批评,限期改正,或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以确保救助政策的严肃性。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捐助活动。针对安徽省贫困面大、自然灾害频发、经济总量不强的情况,各级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广泛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力量伸出援助之手,开展扶贫济困和对口支援活动。全省每年尤其是重灾之年总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捐助和帮扶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仅2005年全省就接受社会捐赠款物达4000多万元,有效地缓解了灾区群众的生活困难,弘扬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时,也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尚未将其摆上真正的议事日程;二是由于财力有限,各地尤其是市、县两级对社会救助资金的地方配套很少,致使保障标准整体上偏低,保障面还比较狭窄;三是各单项业务之间尚未系统整合,形成合力,各项优惠政策尚不配套健全,社会救助的整体效益还不高。四是部分地方在具体操作时还存在着制度不够健全、程序不够规范、把关不够严格、操作不够公平等现象,必须进一步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有错必纠,按章办事。

    今后,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紧紧抓住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机遇,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各地开展救助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救助效果。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弱势群体,更加了解和支持社会救助工作,从而形成全社会都来重视、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争取领导重视,加强部门协作。通过经常性的汇报等方式,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将社会救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提出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思路和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经常与财政、卫生、教育、建设、劳动、水利等部门沟通情况,互相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和部门协作,共同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健全完善制度,发挥整体效益。及时总结社会救助工作的试点经验和成功做法并大力推广。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公平、公正,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坚持动态管理和科学操作,全面实行救助金社会化发放。逐步整合各单项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最大效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