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本 为民解困
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现有17个市,人口9125万。多年以来,我省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力地维护了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一、坚持以民为本,把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作为为民解困的头等大事来抓
我省是一个人口、农业大省,9125万人口三分之二在农村。我省的东西部发展很不平衡,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五分之二。我省又是一个多灾省份,每年因灾需要政府救济的灾民200多万人,加上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老年人,需要救助的人口1600多万,还有许多失学少年、特困学生、失业人员、遭遇疾病或特殊变故的特困家庭等,这些构成了我省弱势群体的主体。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困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一直把它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实际步骤,作为建立责任政府的头等大事摆上重要议程,把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列入“十项民心工程”,加大了工作推动和督促落实的力度。去年以来,省政府分别在烟台和威海召开了两次有各市政府和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最近又召开了全省农村敬老院暨慈善超市建设、社会捐赠工作会议,就加快推进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社会互助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就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五保供养、救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城市医疗救助、城市困难居民廉租房制度等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加大了城乡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今年,全省各级预算安排各类救助资金14.2亿元,其中城市低保5.84亿元,农村低保和特困户救助1.63亿元,五保供养3.1亿元,救灾1.47亿元,农村医疗救助5739万元,农村住房救助资金1.6亿元,均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多数市召开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文件,就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出部署。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工作宗旨,充分发挥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的牵头作用,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目前,我省已初步建立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农村特困救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灾民生活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等十项救助制度,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辅助、部门协作、归口管理、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运行机制日臻完善,救助成效日益彰显,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各项救助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一)城市低保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今年省、市、县三级预算城市低保资金5.84亿元,比去年增加4600万元。至8月底,全省在保人数63.7万人,累计支出低保金3.6亿元,人均月补差67元,全省140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去年以来,针对粮食涨价影响低保家庭生活问题,我省17市中有14个市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幅度在20至40元之间,我省城市低保标准最高的达到260元,最低的130元。城市低保在应保尽保基础上,从申请审批到保障金发放,实现了规范运作、阳光救助。全省普遍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了低保日常受理、定期复核,保证了进出口畅通。青岛、烟台等市开展了分类施保工作,提高了救助水平。
(二)救灾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灾民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初步建立了应急救援机制。以《山东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出台为标志,省、市、县三级预案形成配套,规范了应急组织、部门职责、响应程序、应急内容和措施。规范荒情救济和恢复重建工作。根据灾情层层制定救济方案,全面落实灾民救济卡,一户一卡,粮款结合,确保灾民基本生活不出问题。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实行项目管理,落实“六统一”。全省去冬今春发放灾民救济卡131.7万张,救济灾民236万人。新建灾民住房4.91万间,修复12.7万间。备灾工作取得实效。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已投入使用,目前建成市级救灾仓库9个,县级33个。
(三)农村常年特困户救济在调整巩固中发展。农村特困户救济立足我省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实行“一省两制”,其中,15个市实行了农村低保制度,保障人数44.26万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在600—800元;2个市实行定期定量救济,救济人数13.15万人,救济标准在每人每月5—10元钱的同时,保证每人每天一斤粮。今年以来,全省救济农村特困户57.4万人,较去年增长2.23万人,年支出救济资金1.35亿元。
(四)农村五保供养体制改革初见成效。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五保供养资金大幅度减少、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人数下降的实际情况,去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省市县乡四级联保的五保供养新体制的要求。这一政策实施以来,供养人数和供养水平均有恢复性增长。今年,全省各级安排五保供养资金3.1亿元,集中供养6.91万人,比去年增加1.15万人。同时,全省安排建设资金过亿元,用于敬老院的建设和改造。目前,全省共有乡镇敬老院1911处,房屋6.38万间,集中供养率为23.21%。
(五)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步入依法管理轨道。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2004年救助1.67万人次。今年以来,共接待申请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3.87万人次,实际救助3.12万人次。同时狠抓了依法救助管理,各救助站依法建章立制,转变和创新工作方式,细化救助程序,保证了依法规范救助。
(六)各类专项救助取得一定成效。今年,全省有43个县(市、区)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83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安排资金5700万元,资助27.2万人加入新型合作医疗。21个县(市、区)结合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建立了医疗救助基金,帮助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实施大病救助。住房、教育救助和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工作也取得初步成效。
(七)组织社会力量参加社会救助活动卓有成效。2004年5月以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两次“慈心一日捐”活动,去年接收捐款2.3亿元,今年达到5.61亿元。在“慈心一日捐”活动中,全省各级党政军领导同志亲临现场捐赠,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两年来,利用社会捐助资金实施了一系列慈善救助工程,救助困难群众55万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这项活动,激发了社会各界群众关怀、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的爱心,慈善救助已经成为政府救助弱势群体的重要补充。此外,全省每年有4万多个单位、40多万人参与对贫困群众的帮扶活动,救助群众20万户左右、60多万人。全省建立了1400多个经常性捐赠接收站点和120多个捐赠物资储运中心,每年接收捐赠物资1000多万件、捐赠款3000多万元。与社会捐赠工作相结合,大力推进慈善救助超市建设,到今年底全省17市的城区将全部建立起来,明年向县市延伸,通过救助超市把社会捐赠的物品发放给困难群众,使他们得到有针对性的救助。
总的来看,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为促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困难群众的需求和期望相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足、救济标准偏低、覆盖面偏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资金整体使用效益不高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思路
我省下一步的社会救助工作,将按照民政部的总体部署和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体系建设为纲,整合救助资源,提高工作效能,切实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以政府救助为主导,以社会互助为补充,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努力构筑以城乡低保、灾民救济、五保供养等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以医疗、住房、教育救助和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为辅助,城乡一体化、管理规范化、组织网络化、服务社会化的多层次、广覆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全省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原则,法制保障、规范管理的原则。
(三)工作重点。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低保、农村特困户救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灾民生活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互助制度,以及住房、医疗、教育救助和就业、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形成制度体系,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城市低保要在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基础上,足额发放补差,部分保障标准偏低的地方,要尽力提高保障标准。救灾工作要以提高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救灾应急救援机制和灾民生活救济制度建设,逐步实现救灾工作法制化。农村救济工作要在全面落实五保证、低保证、特困户救助证、灾民救济卡等“三证一卡”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同时认真落实省市县乡“四级财政联保”的五保供养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并集中搞好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争取到2007年底基本满足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需求。专项救助方面,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城市医疗救助重点是抓好试点,逐步扩面;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要在今年底全面建立起来。同时配合有关部门逐步规范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落实好司法和就业援助制度。
(四)加大资金投入。按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特别是社会救助支出比例,省、市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充分发挥慈善等社会公益性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多方筹集和落实社会救助资金。
(五)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建立政府领导、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建立以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构为重点的基层管理服务网络,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形成一口上下、反应敏捷、工作高效的社会救助响应机制,整合救助信息和救助资源,提高社会救助的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