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构架 整合资源
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四川省民政厅
近年来,四川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积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千方百计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初步建立起了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我省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建章立制
为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民政部青岛会议之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进行了充分调研,在此基础上,省民政厅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请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张中伟省长、蒋巨峰和张作哈副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着力建立一个好的救助机制。张中伟省长多次亲自召集有关厅局负责人专题研究城乡社会救助工作。2005年6月21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的要求,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使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农村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在城市建立起以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社会救助由分散、单一的模式向统一、综合的模式转变。到2010年,在全省建立起覆盖城乡、科学规范、运转协调、保障有效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按照川委发〔2005〕9号文件要求,各地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由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常务副职牵头,加强领导,统一动员、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的社会救助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综合管理、协调服务职能。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目前,全省68个县(市、区)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都、绵阳、资阳等市制定出台了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文件,其他市、州文件正在送审过程中,年底前可望全部出台。
截止9月底,我省已先后出台了城市低保、救灾应急预案、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廉租住房制度、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社会救助的各项建章立制工作基本完成。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在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过程中,我们从四川实际出发,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规范运作、整体推进,确保了各项救助工作健康发展。
(一)城市低保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截止2005年9月底,我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2.7万人,共支出低保金8.24亿元,月人均补差60.3元。
(二)灾害应急体系基本建立,地方救灾资金投入逐步加大。2003年,我省省、市两级全部制定发布了灾害应急预案,2004年底县一级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完毕。地方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职责,努力加大救灾资金投入,不断改善救灾装备和救灾工作条件,全省救灾应急、抢险、紧急援助、恢复重建、荒情救助等工作规范运作,较好地解决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保障了灾区社会稳定。
(三)农村低保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从今年10月开始,我省全面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工作,年内先将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和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做到低标准、重建制、快起步。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扩大低保范围和提高低保标准。低保的具体标准和对象由市、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对享受低保后仍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实施临时救济。同时把开发式扶贫与救济式扶贫结合起来,促进农村困难群众尽快脱贫致富。目前,全省有83个县(市、区)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成都、攀枝花、德阳、乐山、广安和甘孜6个市州已全部建立和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年底,享受农村低保的人数将接近80万人。
(四)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进一步落实。为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省政府从2004年起将五保供养金按时足额发放纳入目标考核。同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4〕31号),为实现五保供养对象应>”5於嘶 =?/span>年,省政府将五保对象应保尽保纳入了为民办实事目标之一。目前,全省符合农村五保条件的对象380551人,已纳入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有376284人, 12个市、州和148个县(市、区)的五保供养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年底前,全省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将全部纳入供养,五保供养金标准人均每月57元以上,并按要求按月发放。成都、攀枝花、德阳、乐山等市五保供养金标准人均每月63元。同时,我们从今年开始有计划地对农村散居五保供养对象无房、危房户进行新建和改造。今年新建、改造2万户,目前已完成1.69万户、3.64万间。
(五)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全面推开,城市医疗救助积极试点。今年,省政府将农村医疗救助纳入重点督办事项,要求各市、州和县、市、区全面建立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救助基金,开展救助工作。目前,21个市、州全部出台了实施意见(或细则、办法),164个县(市、区)制定了实施意见(或细则、办法),筹措资金5179万元。上半年发放医疗救助金2140万元,资助了28.5万名农村五保对象和特困群众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困难群众38.6万人次,缓解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就医困难。根据国务院部署,我省今年开始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现全省60个试点县已全部建制,并将在10月底前组织实施。
在解决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生活困难的基础上,我省还加大了教育救助力度,着力推广廉租住房制度,扎实抓好就业援助,积极实施法律援助,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通过建立完善和分类实施各项救助制度,全省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相互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有效地解决了城乡特困群众多方面的困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地贡献。
三、夯实基础,构建平台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对传统救助工作的内涵和外延都将带来重大的突破。实践证明,要做好这项工作,除了政府主导和制度设计外,必须夯实工作基础,构建工作平台,加大资金投入,充实基层力量。而这一点恰恰是多年来整个民政系统的软肋,特别是基层民政部门对此反应强烈。川委发〔2005〕9号文件下发后,各级政府正在着力解决社会救助工作必需的机构、人员和经费问题。具体办法:一是把乡镇撤并过程中精简的基层优秀人员充实到县级民政部门从事社会救助工作,尝试在县级民政部门下设社会救助事业管理局或社会救助事业服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统管城乡救助工作。遂宁市各区(县),绵阳市涪城区、宜宾市翠屏区、南江县等40多个县(市、区)成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解决了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统一协调和处理本辖区内的城乡社会救助事务。二是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充实健全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网络,着力解决工作经费紧和办公条件差等问题。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设置规范的乡镇民政办公室(民政所),配备专职民政干部,保证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开展救助工作。三是积极构建工作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为了掌握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生存状况及致贫原因,我省多次对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农村特困群众进行普查,要求各地报送汇总数据时,必须报送每个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落实到人,并填写身份证号码,注明类别,以便分类制定施救措施。各地把建立完善科学准确的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库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各项具体措施,为分类施救提供了准确的依据。特别是在建立全国低保信息系统数据库工作中,我省确定了“以低保普查为抓手,实现低保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为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夯实基础”的工作思路,把应用性、可行性作为系统推广的关键。一是统一低保申请、审批表格。二是建立低保对象承诺制。低保对象在申请低保金时必须在《调查审批表》中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承诺书”上签字,向政府做出履行规定义务的承诺。三是实施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即将低保家庭分为了A(三无对象)、B(重点困难家庭)、C(一般困难家庭)、D(临时救助家庭)四类。四是从制度上规范基层干部的行为。居委会对申请低保的对象进行调查后,要在《调查审批表》中写出调查情况签字。从制度上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等以权谋私现象发生。五是扩大群众知晓权。要求居委会在调查了解做出结论和公示(听证)后,必须将调查结论和公示(听证)情况写入《调查审批表》,低保申请对象应对调查结果进行签字认可;对不签字认可的,由上级机关重新进行调查。六是规范发放程序和动态管理制度。统一全省低保金发放日期,对在低保金发放期间不领取的,居委会应及时进行复查;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加大监控管理力度,对连续2个月未领取低保金的,冻结其低保账户,并立即组织复查。
四、加大投入,广辟资源
我省地处西部贫困地区,经济欠发达,各级财政困难。为了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民政等相关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逐年加大对社会救助的投入。对新增工作如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各级财政部门都及时预算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为了确保财政困难地区按时完成农村五保对象应保尽保任务和建立规范完善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省财政加大了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今年在转移支付中重新调整了各县(市、区)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数,发挥了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针对失地农民生活困难日益突出的问题,省委、省政府多次开会专题研究,规定当地政府从土地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失地无业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支出。
同时,大力弘扬社会互助新风,发展慈善事业,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各地普遍建立了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和基层干部对口帮扶城乡特困群众的制度,充分发动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社区民间组织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为城乡特困群众提供各项服务。为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省民政厅加强与省编委沟通、协调,力争把省慈善总会办事机构设立成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面对新形势,省慈善总会抓紧制定规划,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工作。今年8月,省慈善总会和省福彩中心筹集资金200万元,组织开展了“放飞梦想,托起四川希望的明天”—2005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有400名贫困家庭学生受到资助,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目前,成都、遂宁、广元、乐山、南充、雅安、巴中、广安、凉山9个市州成立了慈善会,自贡、泸州、达州、资阳、甘孜等市州正积极筹备,争取早日建立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工作。通过大力广泛开展社会捐赠和慈善资助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奉献爱心、救助贫困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我省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虽然有了较快发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党和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务实创新,为建立全省规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