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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着眼构建和谐社会目标 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6日   来源:民政部

着眼构建和谐社会目标 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地处我国东西结合部,总面积20.5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近3700万,辖10个地级市和1个国家级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共有107个县(市、区),是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桥头堡”和重点省份之一。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始终把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在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一年来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切实把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摆上位置

    陕西作为一个经济相对欠发达和自然灾害多发的省份,贫困面比较大,全省有295.4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任务十分繁重。面对艰巨的救灾救济任务,我省各级党委、政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在加快经济发展、改善贫困面貌的同时,把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构筑一道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屏障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2004年9月,民政部青岛会议后,省委、省政府将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确定为全省构建和谐社会八项重要工作之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要求,深入研究,积极协调,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省民政厅召开了全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政策理论研讨会,厅机关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了“查民情、听民声、解民困”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厅党组成员深入全省11个市(区),围绕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定位、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等有关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提出了一些指导性很强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方面努力,我省在原有社会救助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住房救助等新的救助制度,实现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新的突破,形成了比较全面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建立健全城乡同步发展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筑牢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

    城市低保工作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一是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截止今年9月底,全省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80.6万人,占全省非农业人口的8.9%,支出保障金4.5亿元,保障标准最高每人每月200元、最低130元,月人均补差62元。今年我省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城市低保资金的投入,共列支配套资金25954万元,比去年增加了3038万元。全省各市(县)根据省政府的规定,按照本级低保配套资金的3%共列支低保工作经费630万元,比去年增加93万元。为了解决部分贫困市(县)低保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省财政列支200万元,对贫困市(县)工作经费给予补助,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规范低保资金管理,增加透明度,省政府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城市低保资金全省统一由农村信用社系统发放,各级财政部门城市低保资金专户由原在各商业银行全部改在农村信用社系统设立和发放,把统一规范的服务延伸到了基层,深受困难群众的欢迎。二是改进工作手段,提高工作效率。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我省不断改进低保工作手段,今年省财政出资1200多万元,为全省1472个社区配备了微机和打印机,完成了省民政厅低保信息中心项目,使低保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分类施保。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分类施保,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70岁以上的老年人、危重病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单亲家庭,在原有保障标准不变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30元保障金。截止今年9月底,全省享受 “分类施保”的有12.5万人,1-9月份支出保障金512.1万元。

    从2005年7月1日起,我省逐步建立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省农村贫困面比较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的贫困人口有215.6万人。我们立足省情,在现阶段采取农村低保与临时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特困户进行救助。7月份,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省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民政厅和财政厅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对农村低保的范围、标准、资金来源等作了明确规定。农村低保的范围主要是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约45.8万人,补助标准为五保户每人每年720元,特困户每人每年平均补差300元。同时,对没有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户,按照每户每年50元或100元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每年所需资金14565万元,由省级负担70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负担7565万元。今年下半年全省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展开。

    (三)认真搞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切实缓解长期困扰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目前,在农村因大病致贫、返贫的家庭比较普遍,仅靠低保制度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立与低保制度相配套的医疗救助制度显得非常迫切。

    我省从2004年8月开始启动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陕西省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从今年开始,省政府决定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配套700万元,共计1700万元,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目前,2005年中央农村医疗补助资金167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全部下拨各地,五保户、特困户看病治病难的问题已经得到缓解。

    今年4月,省民政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陕西省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启动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试点市(县)每年安排700万元用于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目前,中央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17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下拨各地,各试点县(市、区)已制定出台了医疗救助实施细则,10月份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已开始得到救助。

    (四)针对困难群众的特殊情况,积极推进教育、住房等配套制度建设,努力拓展社会救助覆盖面

    为了解决低保对象在住房、教育、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我省教育、建设、民政、财政等部门转发了《关于开展帮助城镇特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国家五部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在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配合“两免一补”工作的开展,全省158万农村贫困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免书本费6000万元,杂费9091万元。西安、咸阳等地还针对城市低保对象子女上学难,教育负担重的问题,对考入大学的城市低保对象子女给予一次2000-3000元不等的补助。西安市去年和今年共有3124名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享受了教育救助,支出救助金770.3万元。

    在做好以上救助体系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体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二、几点体会

    经过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是加强领导,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关键

    按照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各级民政部门实践“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民政工作宗旨,履行好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民政工作职责的具体体现。能否顺利地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关系到城乡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我们民政工作宗旨和职责的履行。去年青岛会议以后,省民政厅领导对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召开厅务会议,认真学习民政部领导在青岛会议上的讲话和兄弟省市的经验,结合我省实际进行反复的研究,要求相关处室要尽快摸清底子,认真测算,拿出救助方案,2005年底在全省基本建立社会救助体系。民政厅领导还多次向政府领导汇报青岛会议精神,积极与财政厅领导协商沟通,争取领导和财政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二是摸清底子,制定符合实际的救助方案,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前提

    要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社会救助体系,首先要摸清底子,吃透情况,全省城乡有多少人需要救助,怎样救助,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其次就是要制定切合实际的救助方案。底子摸清以后,就要根据财政状况和需要救助的人数进行认真反复地测算,如果标准高了,救助的人数多了,财政拿不出那么多钱,就行不通,这样的方案政府和财政部门就不会接受;保障的人数太少,资金量太小,又达不到救助的目的,起不到救助的作用。如我们在建立农村低保和贫困户救助制度工作中,我们的指导思想就是开始哪怕保障的人数少一点,救助标准低一点,重点在于突破,就是要在农村先把农村低保和贫困户救助制度建立起来,让各级财政把农村低保和贫困户救助资金每年先列入预算,然后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我们再从各方面做工作,逐步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扩大救助的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如果这一点不突破,每年的财政预算就列不进去,这项工作就启动不了。

    三是落实救助资金,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保证

    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中,我们感到最关键也是最难的问题就是资金问题,至于工作上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吃苦受累,工作忙一些问题都不是很大。特别是我们这些贫困省,由于财政困难,要拿出一部分钱来搞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非常难。新中国已经建立56年了,国家各级的财力在不断增长,城乡居民的生活也在不断提高,但我们觉得农村贫困群众生活仍然很苦,财政再困难也应该挤一点钱出来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所以,去年以来,我们一直在不断地向省政府领导汇报,和财政部门协商,努力争取他们对这项工作的支持,今年我省在列支城市低保资金近2.6元的基础上,又列支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8亿元。钱虽然拿的不多,但这对于我们一个贫困省份来说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了。

    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虽然实现了新的突破,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但是,建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好困难群众多方面的困难,体现和谐协调发展的要求,还需要一个长期奋斗的过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不断探索新经验,开辟新途径,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