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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立足实际 稳步推进 努力构建兵团社会救助体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6日   来源:民政部

立足实际 稳步推进
努力构建兵团社会救助体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地处祖国西北边疆,是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担负着中央赋予的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是新疆经济建设、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边防巩固的重要力量。几年来,在民政部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兵团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不断创新,稳步推进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特别是2005年,兵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使社会救助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基本形成了管理统一、机构健全、法制完备、运作规范、具有兵团特点的社会救助体系,有力地维护了兵团困难职工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兵团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基本情况

    兵团总人口254万人,每年需要救助的低保户、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约20余万人。截止到2005年9月,已有14万余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占总人口的5.5%。保障面涉及14个师、 434个基层发放单位,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34亿元,执行的低保标准最高为195元,最低为117元。在农牧团场,2854名五保户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全年50000多人次团场特困户不同程度的得到临时救助,6000多人次特困户、五保户得到医疗救助的帮助。

    目前,以大病救助为重点的医疗救助、针对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问题的教育救助、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和社会互助、对贫困家庭减免水、暖费等救助政策正逐步得到落实,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临时救济为补充,扶贫帮困等各项优惠政策相配套、具有兵团特色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通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解决了困难群体的一些实实在在的困难,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实际效果,赢得了群众赞誉。

    二、主要做法

    (一)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将社会救助工作作为民心工程狠抓落实

    兵团各级党政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从讲政治、讲大局、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2002年下发了《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开展对兵团特殊困难群体实施扶贫帮困群体活动的意见》(新兵党发〔2002〕11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殊困难群体扶贫帮困实施办法》(新兵办发〔2002〕67号)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的领导。各级都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困难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以及社会救助问题,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普遍建立实行了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把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群众观点强否和工作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了社会救助工作责与权的统一。

    (二)狠抓低保制度的规范化管理和完善,夯实社会救助体系基础。

    1、完善工作机制,实行规范管理。一是实现操作程序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多年来,我们在保障对象的审批、家庭收入的核查、保障金的发放、机构建设、工作人员培训、宣传等环节进行强化管理,形成了一套统一、健全、完善的工作程序。各单位在申请、审核、审批过程中普遍实行“三榜公布”,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金额的“三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实现了管理动态化。我们加强了日常低保受理和定期复核工作。对“三无对象”、残疾人等特殊低保对象每半年复核一次,其他低保对象三个月复核、审批一次,通过加强日常受理和定期复核,确保了进出口的畅通。三是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管理和检查工作。每年,兵团、师、团场和基层单位都采取自查、抽查、普查的方式对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兵团民政、财务、监察、审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低保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历次检查中,低保资金未出现挤占、挪用、抵顶等违规现象,低保工作得到了检查组的肯定,检查组认为,在四项社会保障资金中,低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最严格和规范的,低保工作卓有成效。

    2、建立和完善了科学有序的保障对象和资金动态管理机制。一是实行低保资金专户管理制度,设立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对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目前社会化发放率达90%以上。二是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度,对低保对象以户为单位,建立健全档案。三是实行低保资金审计、检查制度,定期会同监察、审计、财务部门采用抽查、普查、交叉检查的方法对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加强民主监督制度,通过实行广泛的民主监督保证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大对信息化建设投资力度,逐步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操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3、推行分类施保,落实配套措施,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和推行“分类施保”,对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在已核定补助数额的基础上,根据其困难程度适当提高救济额度。我们首先对有特殊困难的“三无对象”提高了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在原全额保障的基础上增加300元。不少家庭虽已领到低保补助金或按政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但由于医疗、教育等种种原因造成其生活仍很困难的,兵团制定和实施了临时救济等低保配套政策。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尤其是财务、卫生、教育、劳动等部门,从多方面对低保家庭给予优惠和帮助。同时,从2002年以来,广泛开展了以扶贫帮困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救助和社会互助活动,发动社会力量,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贫困群体的良好氛围,为兵团困难弱势群体募集扶贫帮困资金累计2400万元、衣被125万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救助效果。

    (三)因地制宜,切实做好五保、特困户救助工作,稳步推进医疗救助制度。

    对农牧团场五保户和特困户进行生活救助,多年来一直是兵团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截至今年,兵团有2854人纳入五保供养。共有各类敬老院44所,集中供养了837人。2004年,我们转发了《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就实现应保尽保、落实经费、规范管理、加快敬老院建设等作出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兵团五保制度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对团场中的重病、重残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特困群众给予定期救助,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解决贫困群众无力看病就医的问题,兵团把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民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首先对团场部分单位医疗救助工作进行了试点,总结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团场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兵团积极启动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完成了医疗救助开展的前期调研工作,并初步提出了《兵团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一旦确定将全面开展。

    (四)加强分工协作和政策宣传,注重业务培训,促进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开展。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需要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为此,作为实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主管部门的兵团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加强同财务、劳动、审计、物价、建设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了部门工作联系制度。特别是与财务部门,加强沟通和交流,双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为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容,特别是中央的新政策和新规定,兵团、师、团和基层单位利用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办专栏和学习班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各项救助政策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对掌握和实施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人员,兵团各级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他们对相关政策、理论以及在实施社会救助制度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学习和讨论,总结经验,取长补短,提高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为社会救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使社会救助工作得以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创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示范市、县和城市低保的总结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好创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示范市、县”活动和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验总结及表彰工作,发挥典型辐射功能作用,加快社会救助工作在全兵团范围的进一步规范,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好困难职工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市低保制度。首先,把下岗失业人员家庭作为保障重点,并特别关注特困企业和破产企业职工家庭的低保。其次,切实做好“分类施保”工作,对低保对象中的大病、重病、残疾、年老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实行分类救助,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特殊困难。第三,在进一步推动“分类施保”的基础上,在“居民收入核实”、“动态管理”“低保与就业”、“低保工作的有效监督”等关键问题上进行调研,力争在认识和做法上取得新进展。

    (三)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一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已保的五保人员供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加强敬老院建设工作,加强内部管理,配备合格工作人员,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认真监督落实农牧团场敬老院建设项目,保证专款专用,重点落实检查民政部资助的敬老院、建设项目情况。四是发动社会力量,支持五保供养工作。五是配合新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的出台,进行新条例的部署动员;按照新条例和民政部的新要求,开展兵团范围内五保对象排查、审核、评定、发证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四)大力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根据兵团实际,按照“先集体、后全民”、“城市团场同时并进”的原则,逐步建立覆盖全兵团的医疗救助制度。根据民政部的安排,做好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以及农村医疗救助示范县和城市医疗救助先进城市经验总结工作,推进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专题调研工作。组织专题调研,全面深入了解兵团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发展方向。组织召开兵团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议,重点是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达到交流经验,开拓视野,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的效果。

    (六)抓好低保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做好民政部新版本低保软件的推广使用和培训工作,力争明年能够在兵团全面使用全国低保软件系统,不断提高兵团低保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