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民营文化企业迅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期。
2001年,中国迈入了WTO的大门,对外开放从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发达国家在资金、技术、产业等方面的明显优势,使我国文化产业在加入WTO后享有更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要壮大我国文化企业的实力,迎接世界文化企业巨头的挑战,除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国有文化企业竞争力外,另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发展壮大民营文化企业。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任务,为各种所有制包括非公有制文化市场主体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国务院及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2001年文化部制定的《文化产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种经济成份投入文化产业,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平等竞争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2003年9月,文化部下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指出,要积极吸收民营资本、境外资本和国外资本参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2004年11月,文化部制定下发的《文化部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凡已经允许外资进入的文化领域,都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2005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决定》明确规定:“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随着市场准入的逐步放宽和政府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步伐明显加快。目前,在我国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中,非公有制经济所创造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已占到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一半以上,就业人数占到三分之二。从行业来看,非公有制经济在演出、文化娱乐、电影电视、音像、图书报刊、网络文化等行业发展相当迅速。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已超过5000家,年均每团演出200场以上,涵盖戏剧、曲艺、歌舞、杂技、魔术、马戏、木偶、皮影等众多艺术门类。全国电影产量2005年达到了260部,比2001年增长了160%。从各地情况来看,截至2004年,浙江全省民营文化企业已有4万多家,投资总规模达230亿元,总收入达300亿元以上,从业人员50多万人。全省2万多家的印刷企业,98%为民营企业;9000家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中,民营单位约8000家。在深圳市5000余家文化经营单位中,民营文化企业已占90%。
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鼓励、支持和引导政策,培育出许多像上海盛大、浙江宋城集团、北京麦乐迪等在全国影响较大的民营龙头文化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参与,为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国有文化企业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的文化产业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文化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