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专题专栏
 
[福建省]福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取得突出成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4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0年3月以来,福建省在乡镇以上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全面推行机关效能建设,5年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全省各级各部门围绕发展抓效能,抓好效能促发展,对改善行政管理,促进作风转变,推进反腐倡廉,优化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全省各级效能办共收到群众表扬信1866封、感谢信1647封、锦旗464面;另外,还受到了兄弟省市的密切关注,5年来先后有17个省(市、区)到福建省学习考察。

    围绕大局抓效能,服务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福建省各级各部门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抓效能,努力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效力。一方面,围绕促进加快福建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的落实,组织开展“效能建设八闽行”活动,先后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落实县域经济政策、下放管理权限、落实抢险救灾措施等方面的专项效能督查,认真检查各级各部门在服务发展方面的实际成效。另一方面,注重从政策、机制上优化发展环境。“十五”期间,全省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5557件,决定废止25910件;清理政府规章和行政措施40839件,废止规章43件,停止执行行政措施393件;修改地方性法规20件,废止地方性法规、决定决议等24件。同时,普遍建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行告知承诺、项目代办等制度,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着力解决行政管理中不适应和影响经济发展的问题。

    坚持改革抓效能,行政运作机制逐步协调。一是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实施机关,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初步完成了省、市两级权限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精简工作,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审批等事项671项,审批转备案等230项,总计改革面达59.6%;九个设区市共取消审批项目6000多项,县级政府审批项目的精简率大多在50%以上。二是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构建优质高效服务平台。全省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市、县行政服务中心56个,省、市部门行政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196个,并普遍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的运行机制。同时,还探索建立“牵头受理、报送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加强监督”的基建投资审批运作机制和“先证后照”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三是推行绩效评估,建立奖惩激励机制。2004年,在部分设区市和省直单位开展了绩效评估试点,37个省直部门开展了自评。2005年,在省政府组成部门和九个设区市政府全面推开绩效评估工作,积极探索政府绩效管理新办法。

    强化监察抓效能,人民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通过设立效能投诉机构,聘建效能监督员队伍,实行效能告诫等办法,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效能目标的实现。福建省各级效能建设工作机构认真受理群众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制定并执行《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办法》,及时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十五”期间,全省共受理效能投诉80035件,应办结75093件,实际办结68937件;给予效能告诫2097人(次)、诫勉教育2204人(次)、组织处理239人(次)。省里聘请了两届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51名,各市、县(区)共聘请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3063名,并通过对热点部门和窗口单位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等,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大效能监察力度。

    勤廉并重抓效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得到加强。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依法办事、效能告诫、奖惩激励等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不清、无责任行政和办事不规范、不高效等问题。并先后制定《福建省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建立和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等制度,规范、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注重深挖不勤问题背后隐藏的不廉问题。五年来,通过受理效能投诉发现了一批案件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80件,党纪、政纪处分411人;移送司法机关立案81件,追究刑事责任53人。(福建省政府提供)

 
 
 相关链接
· 福建省出台《意见》 行政审批试行首席代表制
· 福建省首次开展林木种苗企事业单位检验人员培训
· 福建省兽医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BSL3)通过预验收
· 福建省省长会见参加首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嘉宾
· 福建省福州市实施“飞地工业” 促进用地集中和产业集聚
· 福建省政府和海关总署签署电子口岸合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