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山东省围绕“既不怕旱,又不怕涝”的治水战略目标,创新治水思路,加快水利建设,水利事业进入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新阶段。
全面构筑山东水网,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五年间全省水利基本建设投资下达计划189亿元,比“九五”增长132%。构筑山东水网骨干框架的六大重点水利工程全面进入实施阶段,2005年底南水北调东线济平干渠工程全线建成并试通水一次成功。目前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1.8亿元,完成土石方1600万立方米。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28.94亿元,16项骨干工程已陆续展开,穿越大莱龙铁路的4座交叉建筑物已经竣工。治淮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一期工程完成投资12.25亿元,实现了沂沭河洪水就近东调入海,南四湖防洪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全省64座水库列入国家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一、二批规划,已安排大中型病险水库投资计划57座,开工52座,完成投资19亿多元。重点实施了东鱼河、洙赵新河二期、小清河等11条骨干河道治理,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全省有50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纳入国家规划,已安排实施36处。各地相继建成了引峡济潍、引黄济淄、引卫入德、日照北水南调等70多处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引黄平原水库、引黄灌溉渠系已覆盖11个市、68个县(市、区)。以南水北调东线和胶东输水干线为“T”字型调水大动脉,与现有水利工程共同构筑形成的山东水网大框架已具备雏形,长江水、黄河水与山东当地水将实现联合调度优化配置。
整体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山东省确立了全方位节水的基本思路,建立起“政府调控、市场调节、工程依托、技术支撑、多策并举”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机制,2003年以来连续三年全省城乡用水总量保持零增长,实现了增产增效不增水。全省有5个市被列入国家级节水示范市,已建设国家级节水增效示范项目88个。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从平均每方水0.20元提高到0.60元。全省万元GDP取水量由2000年的293立方米下降到目前的15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5%,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2000年的0.5提高到0.55。
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发展活力日益增强。全省已有94个县(市、区)成立水务局或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目前平均水价达到每方2.87元,其中工业3.09元、居民生活2.5元、服务业3.96元。大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已完成对全省441个财务独立核算的国有水管单位分类定性、人员定岗和经费测算工作,在5个县(市)进行了改革试点。初步形成了“政府投资稳中求增,依法收费强中求足,市场融资活中求多,群众投资变中求稳”的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个人、联户、股份制建设小型水利工程48万多处,吸引社会资金14亿多元,盘活固定资产24亿元。
城市水利和生态水利得到长足发展,水环境明显改善。通过预防监督、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全省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80平方公里,4个市、12个县、93条小流域分别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示范县和示范小流域。全省各地建成90多处集城市补源、城市防洪、旅游观光、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城市河道公园。聊城“江北水城”、滨州“四环五海”和东营中心城“碧水工程”等工程成为各地提高城市竞争力和改善人居环境的“点睛之笔”。
依法治水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出台了《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120多个法规规章、省级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水利法规体系。全省水行政许可项目保留38项,累计发放取水许可证15万个,审验取水许可证23万多个,审查、审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9095项,查处水事案件15000余件,处理水事纠纷1600余起,依法征收各项水利规费55亿元。
科技兴水战略成果丰硕。1项水利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励、49项获省部级奖励,其中,“农业节水模式研究与示范”课题获2003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推广节水灌溉面积171万亩,累计实现效益8.7亿元。“山东省现代化水网建设及水资源优化配置”研究项目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水利科技创新有19个课题列入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2个课题列入国家“863”高新科技发展计划。在南水北调济平干渠工程施工中实现多项重大技术创新,已申报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4项。(山东省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