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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工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农民增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5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支持力度。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亿元,比2004年增加了1.5亿元,计划培训农村劳动力280万人。财政部会同农业部修改完善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各地农村劳动力富余情况以及各地财力状况,实行区别对待的补助政策,东部地区人均补助100-130元,中部地区人均补助130-140元,西部地区人均补助150-160元,体现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倾斜。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带动下,地方各级财政投入资金4.4亿元。截至10月底,2005年示范性培训任务已完成251万人,占全年示范性培训任务的90%,转移就业224万人,培训就业率达90%。据部分项目县统计,接受阳光工程转移就业的农民月人均收入813元,比未受训农民工高出约200元。

    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167个,重点是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成长型龙头企业开展先进种养业技术和加工技术的引进、培训,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连接机制。中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安排26.2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其中4.52亿元用于对13个省份35个项目进行投资参股经营试点。增加安排资金0.8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用水者协会450个,重点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织能力建设。

    完善农民进城务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逐步把进城务工农民提供服务和管理的费用纳入财政支出范围。

    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开发力度。中央财政2005年安排扶贫资金130亿元,比2004年增加8亿元,重点支持整村推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