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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央财政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重建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6日   来源:财政部

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救灾资金42.5亿元

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后重建工作的资金需要

    2005年,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为确保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财政部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支持民政部门开展推广和演练救灾应急预案等工作,参与组织中央救灾储备物资的招标采购,快速启动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安排和拨付救灾资金。同时,我部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地震、台风、洪涝等灾害第一线慰问灾民、指导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身边。2005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救灾资金42.5亿元,较好地保障了灾区群众吃、穿、住基本生活和灾后重建工作的资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