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国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却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农民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收入过低,已经影响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近几年,中央财政加大支农力度,切实转变财政支农方式,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一、转变财政支农方式,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政策,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
1.是良种补贴由2002年的1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38.7亿元,支持品种也由当年的大豆一个品种,增加到目前的水稻、小麦、大豆、玉米四大品种。据对黑龙江的调查,实行大豆良种推广的地区,平均每亩增产175公斤,每亩增收38元。2.是农机具购置补贴在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7000万元,带动地方投入5亿元的基础上,2005年中央财政又加大了支持力度,安排了3亿元,据不完全统计,已带动地方投入11亿多元。据江苏省调查,水稻机插秧成本平均不到50元,比常规育秧、人工栽插成本78元要节约成本近36%,水稻机插秧亩平均产量比人工栽插增产4%—5%,累计新增经济效益近500万元,另外,建湖县农机手通过跨区作业为全县农民人均增收近20元。此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以现金或培训券等方式直接补贴给受训农民。动物防疫的扑杀补偿资金、渔民转产转业强制报废资金等,也都是直接给农民发现金。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因灾损失,解决了农民收入问题。
二、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农民的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信息入户、引进国外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农民科技培训等科技方面的支持力度,扶持和鼓励农民采用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发展农业生产,拓展农民增收空间。以引进科技计划为例,山东省引进的大鲮平(多宝鱼),当初只花了几十万美元,但现在已经形成了具有15亿元产值的大产业。二是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条,增加了农产品附加值;三是支持各地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测土配方施肥、良种繁育等,改善农民生产条件。这些政策措施通过扶持和发展农业生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成为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政策。
三、不断增加投入,并研究相关财政政策,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农民应当更多地从农业领域转移到工业、服务业等非农领域,即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就业。但是,目前我国大量的农民依然留在农村,靠发展农业维持生计,这是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也是影响今后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支持力度,资金投入从2004年的2.5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4亿元。同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有关支持农民工的相关政策,如就业介绍、工资拖欠、子女教育、医疗救助以及清理不合理收费等,保证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就业负担。据农业部调查,2005年接受培训的农民人均收入达813元,比未接受培训的农民高200元左右。
四、针对不同区域经济状况,实行不同补助政策,体现对中西部地区和困难群体的扶持和照顾
为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发展,在安排财政支农资金时,采取了差别补助政策,并在资金管理办法中予以规定,建立了制度保证。一是明确了动物防疫扑杀、免疫等专项经费对东、中、西部地区的不同补助比例。如禽流感防疫经费,中央财政分别对东、中、西部地区按标准补助20%、50%和80%。这大大减轻了中西部地区政府的支出负担,降低了农民的受灾损失;二是明确对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行不同补助标准。即,东部地区人均100-130元,中部地区人均130-140元,西部地区人均150-160元。三是明确对农业技术推广、新型农民培训、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专项资金要对中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给予倾斜和照顾,从而帮助财政困难地区和贫困家庭做了一些想做而又没钱做的事情,提高了地方政府财力和农民收入。
五、加大支持抗灾救灾力度,帮助农民恢复生产,将农民因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在我国,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近几年,我国农业灾害十分严重,一是风灾、雪灾、旱灾、病虫鼠害等各类自然灾害交替频繁发生,给农业生产造成了很大损失;二是禽流感等动物疫情依然呈现散发和蔓延之势,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的持续发展。为减轻农业灾害造成的损失,中央财政加大了投入力度,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呈现逐年增长之势。一方面建立了灾情补偿机制,对因动物疫情扑杀动物及采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给予农户补偿,同时积极扶持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另一方面大力支持、鼓励恢复农业生产,增加并及时拨付了救灾柴油、化肥、种子、种苗等生产资料补助。2005年安排用于动物防疫和农业灾害救助方面的经费达到了20多亿元。由于加大了农业生产救灾支持力度,并扶持开展了农业生产自救工作,农民收入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六、支持农垦系统(含新疆兵团)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解决困难群体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农垦系统的社会保险工作。目前社会保险已在农垦系统广泛开展,全国各垦区均不同程度地参加到各类社会保险工作中来。据统计,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农垦共有37个垦区、4227个企业、335万名在册职工。其中,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为283万,参保率84.4%;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为138万名,参保率41.1%;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为126万,参保率37.6%;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为143万,参保率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