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月30日电(黄颖)从2月起,四川省长江流域和所有天然水域内将禁止下河捕鱼3个月。
据《成都日报》报道,四川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禁渔的3个月时间内,四川省境内的长江流域和所有天然水域内一律严禁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鱼类和省外天然野生鱼类。
春节后,四川省渔政部门将对各水产市场、大小河鲜酒楼餐馆进行执法检查,对违规者进行严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