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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843家企业或生产线列入环保重点治理对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郑州2月15日电(记者梁鹏)为了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影响群众健康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河南省政府2006年治污再出“重拳”:将2843家(条)企业或生产线列入环保重点治理对象,并将其纳入15日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中。

    记者从河南省环保局了解到,河南省今年重点对沙颍河等6条河流流域,5个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水泥、耐火材料企业集中的群区,以及旅游景点周围、高速公路沿线的污染企业进行环境综合整治。这共涉及到企业(或生产线)2843家(条),其中,应予关闭的为814家(条),予以停产治理或深度治理的2029家(条)。

    由于南阳市蒲山镇、禹州市无梁镇和辉县市三个水泥群区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河南省决定在今年10月底前,对这三个区域的48家普通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企业以及所有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粉磨站,全部实施关闭。对污染严重的新密市、巩义市耐火材料行业,河南省决定在今年10月底前,对这两个市951家耐火材料企业分别实施关闭或采取治理措施。

    同时,河南省还将对全省高速公路、国道两侧各1000米以内,以及风景名胜区外围1000米以内的42家污染严重企业实施关闭,对208家工艺技术不合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深度治理或停产治理,以改变高速公路、国道两侧大气污染突出,沿途自然景观遭受严重破坏的局面。

    为了保证目标完成,河南省明确将市(县)长列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市(县)长为直接责任人,相关局委、乡镇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完不成任务将被严格追究责任;并要求各地对辖区内“十五”期间所有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审批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部门,以及不负责任的评价、评估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对违法建设项目不能视而不见,凡辖区内发现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2起以上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也将进行责任追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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