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教育部加强了对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上学问题工作的指导,出台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以公办学校为主,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要求。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都制定了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政策。(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