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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关注失地农民建言征地制度改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4日   来源:新华社

贺大经委员呼吁采取五项措施加快征地制度改革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记者 李佳鹏、王勉、丛峰)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贺大经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五管齐下对现行土地征地制度进行改革完善。

  认真执行征地听证程序,确保农民的意愿得以充分地表达。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完善各省市的征地听证程序,切实履行征地程序中的告知义务,积极引导土地权利人和农村集体组织积极参与征地听证,从而将被征地人的意愿表达纳入合法有序的轨道,杜绝采取“征地先行、争议后决”的做法,没有执行征地听证程序的坚决停止征地。

  扩大征地信息发布渠道,加大征地前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完善政府征地政策的发布平台和传播渠道,保证让被征地农民及时、全面、正确地了解有关征地的政策法规,增强政策法规的透明度,确保政府依法征地。

  强化村务公开,落实村民自治,确保征地过程的民主参与。村级自治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将征地事务纳入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建立公示制度,依法民主管理征地补偿款等征地事务,真正让被征地农民行使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

  制订《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评估办法》,实现公平的补偿。根据上海等地的经验,应尽快制定《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评估办法》,建立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拆迁房屋的中介评估机制,城乡一体的价格评估和利益保护机制,保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一个公平合理的标准,从而有效防范征地纠纷。

  完善征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及时解决征地纠纷。政府是征地的决策者和行为人,自然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所以必须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司法监督的作用,探索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稳步推进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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