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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3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民政部门将做好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救助经费,形成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对于尚不具备条件的地区,通过建立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将缺乏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救助范围,科学合理确定救助标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积极实施分类救助。(民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