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实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近年来,交通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2005年7月,交通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运输条例》,制定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9号令),从运输许可、专用车辆设备管理、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二是完善技术标准体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建立科学、完善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标准体系,对于指导运输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04年以来,交通部先后组织制(修)订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等三个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是保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至关重要的因素。目前交通部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修订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二是组织编写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丛书,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手册--政策、法规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手册--国家、行业标准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重大事故案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简明手册》等;三是正在组织编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考试大纲》和《考试题库》,预计今年能够出台。

    四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交通部门在进行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时,严格对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查。对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车辆达不到技术要求、从业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运输车辆和人员,一律不予许可。

    五是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01年以来,交通部与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质检总局、卫生部等10个部门,先后联合开展了5次全国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各地取消了一批不符合资质的运输企业,注销了一批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取缔了一批不符合一级车标准的运输车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目前已基本实现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00%达到一级车的标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100%达到资质要求的目标。特别是经过连续5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数量由2001年整治前的31224家减少到现在的6038家,减少了80.7%,改变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多、小、散、弱的现状,有力地促进了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交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