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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水上搜救应急体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各省(区、市)级搜救中心以及各市级分中心的三级海上应急救援体系,在三级体系中均建立了水上应急反应机制。《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批准。为提高水上应急反应能力,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水上搜救演习,提升搜救的组织、协调、指挥能力。2000年以来,有关部门在我国重点水域共组织了8次不同规模、应对不同突发事件的水上搜救演练,演练科目包括人员救助、海上消防、反恐和防止船舶污染等。

    “十五”期间,救捞系统完成国家投资建设计划25.8亿元,应急救助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截至“十五”末,救捞系统共拥有专业救助船舶34艘,主要打捞船舶75艘(其中拖轮52艘)、救助直升机4架、救助基地19个,救助机场1个。我国打捞力量现具备了打捞载重20000吨左右沉船的能力。

    “十五”期间,交通部加强了搜救软、硬件设施建设。目前投入使用或即将投入使用的软、硬件设施包括:险情上报与查询分析系统、气象及海况查询系统、船舶基础数据查询系统、船舶运输危险品查询系统、船舶报告系统、国际海事卫星F站(INMARSAT-F站)和海事监管可视电话系统(CCTV)系统等,这些系统为搜救指挥、决策提供了主要依据,提高了搜救指挥的科学性,其中INMARSAT-F站和CCTV系统可以实时接收险情发生现场的视频图像信号,使得海上搜救初步实现了实时指挥、直接指挥。(交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