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吉林省政府召开,副省长李斌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吉林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2003年至2005年,吉林省连续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等七部委的部署,今年该省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在四个方面:一是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二是整治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重污染行业的环境违法问题;三是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四是开展对贯彻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情况的检查。
李斌强调,要采取得力措施,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各地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督促整改。一是继续实行挂牌督办。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毛巍 关锋 韩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