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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十一五”环保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6日   来源:辽宁日报

    6月5日,辽宁省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在辽宁人民会堂举行。会议传达贯彻了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总结了“十五”期间辽宁省环保工作,并对“十一五”时期辽宁省的环保工作作了部署。省长张文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省长李佳主持会议。

    “十五”期间,辽宁省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省辖市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天数为313天;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2%,污水处理率达到46%;全省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5%,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1.8%,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0年的35%下降到31.7%。

    会议提出,到2010年,辽宁省将初步形成生态省建设的机制和框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15%左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重点流域和城市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农村环境得到初步整治;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地区生态状况有明显好转。

    张文岳在讲话时说,“十一五”期间,是辽宁振兴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辽宁省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阶段。辽宁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清形势,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环境这一基本国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积极推进环保工作的“三个历史性转变”,以建设生态省为载体,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切入点,以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关键环节,实现重点突破,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张文岳指出,为实现辽宁省“十一五”环保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加快辽河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步伐,全面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深入开展生态市(县)、环保模范城创建活动,启动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构建高效、低耗、低污染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支撑体系及环境安全、生态人居等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节能、节水,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发展环保产业,使其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

    张文岳强调,要坚持体制和机制创新,全面开创辽宁省环保工作的新局面。建立和完善科学化的管理机制,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环保目标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制化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促进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等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现代化的保障机制,提高应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和完善社会化的参与机制,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实行公示或听证制度。

    辽宁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负责人和各市有关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王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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